港澳办:坚决支持澳门依法禁止破坏宪制秩序的行为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昨日(3日)发表声明表示,近日,澳门特区警方就有关人士举办非法集会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澳门特区终审法院依法作出驳回有关人士上诉的裁决。这些决定和裁决合宪合法,表明了禁止破坏宪制秩序行为的鲜明态度,我们对此坚决支持。
声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必须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宪制秩序。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宪制秩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必须坚决予以禁止。澳门特区警方的有关决定、澳门特区终审法院的有关裁决,有力维护了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具有坚实的法理和法律基础,必须得到遵从和执行。
声明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自觉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大力弘扬爱国爱澳核心价值观,开创了各项建设事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值得倍加珍惜。我们相信,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必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不断推进「一国两制」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