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英:经本地立法实施《反外国制裁法》有助澄清误解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提到,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认为透过本地立法在港实施会较为稳妥。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今日(1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内地的《反外国制裁法》是框架性条文,相信香港的金融机构、外资公司等,最担心相关法例若在港实施时存在不确定性,认为经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误解,在咨询期间亦可让不同企业表达意见,将不明朗因素减至最少。
陈振英表示,本地立法可让不同持分者充分讨论,形容机构不用做「盲头乌蝇」,可有依据做生意。他又相信,银行业最简单的自保方法,是减少与政治敏感人物往来,令他们使用银行服务时受到限制。陈振英指,普通市民不会受影响,但强调银行业现时仍持观望态度。
另外,自由党党魁钟国斌在同一节目表示,若在港落实《反外国制裁法》,相信外国在考虑制裁中国内地及香港时,会更深思熟虑,因为相关制裁可能会造成骨牌效应,同时影响外国在港企业的利益。他形容外国有武器,香港没有相关武器就会「蚀底」,所以要落实《反外国制裁法》,令外国不会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