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邹幸彤及3支联会常委涉未按国安法提供资料
支联会的「结束一党专政」纲领被外界质疑涉违《港区国安法》,警方国安处上月底发信予支联会7名常委,要求他们在昨日(7日)前提交所要求资料及证明文件,支联会昨到湾仔警察总部交代拒交资料的理由。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则表明,会迅速采取法律行动。言犹在耳,根据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于今日(8日)早上约7时在社交网页透露,支联会常委梁锦威已经被捕;同时亦有警员把她拘捕。另有消息指,支联会另外两名常委邓岳君、陈多伟亦相继被捕。
在今日早上约6时,警方国安处人员到中环夏慤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邹幸彤的办公室搜查,邹幸彤则在相若时间,于社交网页上载一段长约1分钟的直播片段,指出有人「㩒(揿)紧钟」,又称「来了,遗憾上唔到蓝的保释了」,「其实渠哋可唔可以咁样猛咁撞我地(哋)门口密码㗎,入屋抢劫咩」,「其实呢…你哋狂㩒(揿)门钟只手唔攰的吗?」未几又留言「大家有无临别说话想同我讲?」
至早上约8时,邹被警员带走。另一方面,警方在早上约8时15分荃湾悦来酒店采取行动,拘捕了梁锦威。邓岳君及陈多伟则在早上约6时半,分别于旺角及八乡被捕,现正在警署被扣查。
警方国安处表示,以《港区国安法》下的《实施细则》附表5第3(3)(b)条「没有遵从《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拘捕邹幸彤、邓岳君、梁锦威、陈多伟等人,另一名支联会常委徐汉光亦是拘捕目标,但警方今早未能找到徐汉光,暂时未将他拘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家超:如入法网必受规管
政务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警方正就案件采取执法行动,因此不便评论,但强调任何人或组织在香港的行为,如有法律规管的话都会受到规管;而任何人或组织的行为违反香港法律,政府立场很清晰,必须依法处理。所以,警方或任何执法人员,都会按照法规针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及调查。
保安局指有关团体无视警告
保安局表示,支持警方依法向公然表示拒绝遵从《香港国安法》第43条下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表5提交资料的要求的团体采取执法行动。保安局指:「有关团体无视警告,一意孤行,坚决拒绝配合警方依法根据《实施细则》附表5提交资料的要求,警方必须采取执法行动。」
另外保安局重申,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其执法行动。《实施细则》附表5已清楚订明没有遵从有关提交资料要求的后果,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半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指,留意到支联会称不会提交资料,此举可能涉刑事,相信警方的跟进行动会有很效率及迅速,「执法行动会来得很快」。
据了解,因组织或参与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其中一名被告何桂蓝,早前已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排期在今日处理,大律师邹幸彤原定代表何桂蓝在法庭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