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参与前年9.15非法游行陈皓桓声称会认罪

涉参与前年9.15非法游行陈皓桓声称会认罪

因2019年10月1日非法集结案被判囚18个月的前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被指在2019年9月15日参与被警方反对的港岛游行,因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今天(17日)被押解到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他暂时毋须答辩,但辩方表示陈将秉持「公民抗命」精神,会打算认罪,并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辩方准备求情陈词。裁判官最终把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届时听取陈答辩,期间陈继续在狱中服刑。
控罪指,25岁的陈皓桓于2019年9月15日,在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在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的规定下进行的公众游行,而该公众游行是根据《公安条例》第17A(2)(a)条而属未经批准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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