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非法集结案续审警指无实质防疫故禁止集会
乱港组织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反对派人士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仅壹传媒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否认控罪。案件昨日开审,今日(2日)于区域法院续审。控方传召时任北角警区指挥官警司周咏仪作供指,当时「限聚令」生效至「六四」当日,亦认为施加任何集会条件也不足以带来正面影响遏止疫情蔓延,支联会会面时也没有提出实质方案预防疫情,仅表示会不停呼吁市民戴口罩,故发出反对通知书禁止集会。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主理,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及检控官刘允祥代表,辩方代表包括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张耀良及魏俊等。
周咏仪主问下解释指应对「六四」集会申请的决定考虑基于公众安全及秩序,保障他人权利及自由,指出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非常严重,达最高的紧急警戒级别,多个社区爆发疫情。周续指去年5月中参考了政府新闻稿及卫生署网页资料,了解到3、4月左右确诊数字急速上升,个案由200多升至过千,而且新冠肺炎病毒致命,易于传播感染,有时没有病征。周亦提到当时「限聚令」生效至「六四」当日,如市民参与集会有机会触犯法例,加上认为施加任何集会条件也不足以带来正面影响遏止疫情蔓延,故发出反对通知书,禁止支联会举办「六四」晚会。
26名被告分别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迪及杨森。除黎智英外,其余25人被控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