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申保释被拒 官指或会继续暗中危害国安
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与《苹果日报》五名前高层及三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张上周五在高院申请保释被拒,法官李素兰今(10日)早颁布书面判辞解释,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张剑虹获批保释后,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法官在判辞中提到,控方主要指控张剑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与黎智英、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控方指《苹果日报》在网上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网上免费英文版的文章,以及节目《与黎智英对话》,均是为了实施上述目的。
张剑虹自2018年2月成为涉案三间公司的董事,亦成为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张是《苹果日报》的发行人,负责监督香港及台湾的壹传媒报章杂志。张在各个壹传媒关连公司担任要职,正是为了串谋本案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张亦积极参与制定《苹果日报》的编辑方针,监督《苹果日报》的的日常业务,授权或指示发布涉嫌违法资料,监督报纸及网上版的中文社论文章,监督社论文章的特定主题内容及作者选择,进一步支持涉案的串谋活动,令外国立法对中国及香港作出制裁及其他敌对活动。
控方指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台湾壹传媒多次发表文章,毫无根据地指摘香港政府及警方,而本案所涉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可以暗地里秘密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张剑虹仍有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风险和能力。
张剑虹作为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文章及影片,故张毋须亲自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嫌违法的资料。控方亦指由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迅速谴责香港对张剑虹与《苹果日报》的执法行为及香港国安法,故认为张剑虹及其他共谋者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有紧密联系。
法官考虑上述所有因素后,拒绝张剑虹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