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翰林认分裂国家洗黑钱 判囚43个月

钟翰林认分裂国家洗黑钱 判囚43个月

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被指发布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资讯,并处理属犯罪得益的众筹款项。他在3星期前于区域法院承认《港区国安法》中之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洗黑钱罪,今天(23日)被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判处即时监禁43个月。
法官陈广池在判刑后,表示早前他收到电话滋扰一事,已有一名五旬人士被捕。惟上周他却再接到变本加厉的暴力恐吓。他强调「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并指做出如此事项的「仁兄」若被捕,届时切勿「戴头盔,够胆做就够胆认,咁先系有种慨中国人」。法官又谓此种行为是可悲、可耻及可笑,并认为不会是爱香港的人做出如此行为,「无理由拆自己间屋」,亦似乎看低警方的刑侦能力。法官又指应对任何恐吓司法人员的行为予以严厉谴责,指做出如行为的人不但或干犯刑事恐吓,亦有可能干反了《港区国安法》的恐怖主义行为。
现年20岁之被告钟翰林,承认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他承认的洗黑钱罪,则指他于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处理其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的帐户内约13.5万元犯罪得益。
钟原本另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以及一项涉及处理汇丰银行户口存款的洗黑钱罪,但法庭决定将这两项控罪搁置于法庭存档,未得批准不予继续检控。

Share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