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恐吓法官行为变本加厉绝不姑息

律政司:恐吓法官行为变本加厉绝不姑息

金钟高等法院及湾仔区域法院,昨日(23日)下午2时许及4时许,先后收到可疑信件,警方爆炸品处理课人员到场处理。据悉,两封信分别寄给高等法院暂委法官陈仲衡,及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律政司晚上发出声明,斥责恐吓法官及司法人员是卑鄙低劣的行为,令人发指。律政司强调,这些可耻行径最近有变本加厉的迹象,特区政府不单止予以严正讉责,更绝不姑息这种违法乱纪及损害法治的恶行,执法机关必定积极跟进,将不法之徒绳之于法。

律政司表示,《基本法》第85条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依据适用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并会在判决书中全面说明判决理由,体现法官公正无私和独立地依法断案的基本原则。若有人漠视法庭裁决的理据,纯粹因为不满结果而以违法手段企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不但会徒劳无功,更显示出他们的无知、懦弱和目无法纪。

律政司又指,刑事恐吓法官及司法人员是严重罪行,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违法者须承担法律后果。

近期发生多宗恐吓法官案件,西九龙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本月11日及16日分别收到含有怀疑腐蚀性物体的恐吓信件。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日前发表网志,批评一周内接连发生两起恐吓法官的事件是目无法纪,不能接受。她呼吁社会人士必须尊重司法独立,不应该任意抨击甚至威吓法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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