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作为特首今届“特别苦” 但解决问题感满足

林郑:作为特首今届“特别苦” 但解决问题感满足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5日)在公民与社会发展科的教师培训课程主讲,题目为“按《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宪制地位”。林郑月娥表示,香港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不难理解当香港有人鼓吹国家分裂、“民族自决”、“港独”时,会引来全国人民有强烈反弹。

林郑月娥说,中央落实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与当年推行“一国两制”是同出一辙,反映中央关心香港。她强调,只要香港保持繁荣稳定、不变形不走样,“一国两制”可能不需要再改变,但仍有地方需要完善。

林郑月娥指,行政长官是整个特区的首长,地位高于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但各方会互相配合及制约。她说,近年很多所谓追求民主的人士称行政长官不是由一人一票产生,是“中央政府亏欠港人”,有关概念是错误的。根据基本法第45条,行政长官是在本港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体制非新创,香港回归前的首长一直都是港督,但亦从来没有选举或咨询过港人。

在问答环节回应教师提问时,林郑月娥提到,作为行政长官今届好像特别苦,在“黑暴”期间特别焦虑、开心时间不多,担心不知会发生何事、会有人命伤亡等。但她提到任内开心时间都不少,以重置教大运动中心为例,协助解决问题有满足感。

林郑月娥指出,新设的公民科是要让学生更掌握三个核心元素,包括国家近代发展、“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及国际形势,否则学生未来的竞争力会受损。她说,受社交媒体等因素影响,新一代慢慢不重视一些中国人的家教及美德,但“做人要有一些底线”,期望教师可以多加着重培育学生。

此外,对于有意见认为官员离地,林郑月娥说,部分批评正确,官员应该多接触机构及市民。对于有教师问及行政长官连任的任期应否增加,林郑月娥回应指,暂时未有一位行政长官能担任10年任期,看不到有需要改变现时的连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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