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多区反非法驾驶电动车拘26人

警多区反非法驾驶电动车拘26人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人员连同大屿山警区一连三日(22日至24日)在荃湾、沙田、马鞍山及大屿山多区打击非法驾驶电动移动工具。行动中共拘捕26人,检获7部电动滑板车、15部电动单车、3部电动单轮平衡车及1部电动三轮车。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䆁候查,须于12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交由新界南总区执行及管制组人员调查。

被捕人士包括15男11女,年龄介乎19至62岁之间,分别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驾驶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警方亦在行动中向多名违规骑单车人士发出共98张传票,涉及在行人路上骑单车及不遵守交通标志。

警方指,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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