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资不抵债兼涉问题交易 高院今颁令即时清盘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根据《公司条例》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交壹传媒的清盘呈请,法官早前按特区政府要求委任谭竞正及文景诚两人作为壹传媒的清盘人。壹传媒的公司清盘呈请聆讯今早于高等法院进行,聆案官黄健棠终宣布壹传媒清盘。
据悉,壹传媒一方在今早的聆讯没有任何代表到庭。而代表特区政府出庭的高级政府律师林卓麟则表示,目前是完成有关壹传媒在香港的清盘程序,至于有关台湾苹果日报的问题,会由法庭早前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去处理。
尽快清盘符公众利益
特区政府早前曾向高院原讼庭申请先委任临时清盘人,当时处理该申请的法官陈静芬指,根据财政司方面的资料,壹传媒至今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且经调查后亦涉有问题交易,为公众利期,有迫切性须尽快委任临时清盘人处理事宜。她指,壹传媒现持有多项资产,包括7000万元的现金;惟壹传媒在账目上资不扺债,其净亏蚀逾2.4亿元,其中拖欠本港员工的工资约1.2亿元。此外,财政司司长委任审查员调查壹传媒,发现多宗有问题的交易,包括向创办人黎智英提早还款1.5亿元,以及准许黎把壹传媒的资源,用于黎的私人公司。
陈官又指,为公众利益,应尽快把壹传媒清盘,并列举多个理由,包括:壹传媒自本年九月起,其管理已处于真空状态,公司未有董事处理事务,未有证据显示情况会有改变。为壹传媒委任清盘人,可保护公司资产,从而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委任清盘人后,可处理监管机构对其的调查。
陈官于今年10月15日颁令,安永企业财务服务的顾智心及徐子超,委任为公司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直至呈请获裁定或高等法院另行颁令为止。不过,作为临时清盘人的安永企业财务服务表示辞任,高院逐于上月10日批准其辞任,谭竞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谭竞正及文景城在同日获高等法院委任为公司之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以取代原临时清盘人,直至呈请获裁定或高等法院另行颁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