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店涉将冰鲜肉或冷藏肉作新鲜肉出售食环署封存调查

香港两店涉将冰鲜肉或冷藏肉作新鲜肉出售食环署封存调查

食环署昨日(17日)联同香港海关,在东区及屯门区向怀疑以冰鲜或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的持牌新鲜粮食店采取突击行动。

行动中,食环署人员在北角春秧街及屯门青河坊各一间持牌新鲜粮食店,合共检获约1300公斤怀疑冰鲜肉及冷藏肉,已即时封存作进一步调查。食环署亦已抽取猪肉样本,进行防腐剂检测。如有足够证据,署方将提出检控。该两间店铺持牌人涉嫌把冰鲜肉或冷藏肉当作新鲜肉陈列及出售,违反持牌条件,食环署正展开程序取消该两间新鲜粮食店的牌照。

食环署人员亦发现位于屯门的新鲜粮食店处所不洁,以及未有批签而售卖羊肉及冷冻鱼。而屯门和北角两间店铺同时亦非法扩展营业范围,食环署已就此合共提出四宗检控。此外,食环署人员亦发现位于屯门的新鲜粮食店未能提供送货单供查核,而位于北角的新鲜粮食店亦没有展示获准售卖肉类的告示牌,违反相关持牌条件而向有关新鲜粮食店负责人发出口头警告。

食环署表示,以冰鲜或冷藏肉冒充新鲜肉出售,除了违反持牌条件,更会引发食物安全问题,而这种牟取暴利的经营方式亦会对其他遵从规定的店铺造成不公。食环署提醒,任何人士未有批签而售卖冰鲜肉或冷藏肉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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