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投诉局裁决赔偿限额增至120万元
保险投诉局今日(24日)宣布,该局可裁决的赔偿限额于明年1月1日起将由原来10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即投诉局将可处理索偿/争议金额最多120万港元的投诉。
保险投诉局主席陈黄穗表示,目前局方仅处理索偿/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投诉,有关裁决限额自2016年起一直维持不变,鉴于整体的投保额及保障额均有增加趋势,局方决定将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增至120万元,相信局方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后,可以为更多投保人士提供免费服务。
保险投诉局于2018年1月16日成立,以取代保险索偿投诉局,提供免费、独立、高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另类调解纠纷机制,致力协助解决个人保单合约引起的保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