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两女职员准保释押下月与另外14被告一并处理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发生集体虐儿事件,累计受害儿童至少26人,警方先后拘捕并起诉16人。其中,25岁及28岁女职员被控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今被押解往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应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2月21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两被告获准保释候讯。案件届时将与另外14名被告一并处理。
控方不反对被告保释,保释条件包括交出10000元保释金、不得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两次、不得间接或直接接触控方证人、不得在案发地点出现及不得参与照顾儿童的工作。
两被告均以英文字母代称,依次为25岁TMY及28岁CLC,两人均报称幼儿工作员。两人被指于2021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在旺角砵兰街387号地下的「童乐居」内,身为对一岁女童AA及一岁男童G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儿童责任的人,而分别故意袭击两童,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他们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西九龙重案组探员今日下午一时左右,重返位于旺角砵兰街387号的「童乐居」就虐儿案跟进调查及搜证,并检走部分证物。「童乐居」被揭虐儿,部分幼童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对待,包括打头、扯头发、掌掴,甚至掷向地上。警方早前检取「童乐居」的闭路电视片段,预计以两个月时间检视共六万小时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