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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何蓓茵:表现欠佳公务员会要求限期改善否则需离职
《公务员守则》更新草拟版本预计明年第一季发出,征询职方的意见。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26日)表示,《公务员守则》由2009年沿用至今,新版守则会突显一些过往没有写出的原则,包括公务员要尊重宪制秩序、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亦要有团队精神。 政府早前透露新版的《公务员守则》将不再用「政治中立」字眼,引起外界讨论,她指出,局方正考虑字眼,未有最终决定,会聆听各方意见,强调要「摆正」概念,她又称公务员不可被个人政治取向、政治信念或政治联系影响工作,必须公正和全心全意帮助政府做事。 对于施政报告提出要加强管理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她指出,根据现有机制,被评为工作表现达「不满意」程度的公务员,部门可启动机制要求对方在限期内改善,否则会被要求离职,不过有关机制的程序比较复杂,需时较长,未来会研究有无简化空间,提升效率但不失公平。 read more

香港海运周明揭幕 林世雄:向世界展示香港有序复常
第六届香港海运周明日揭幕,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今日(19日)发表网志,指活动向世界展示香港这个亚洲国际都会「回来了」、正有序复常。 林世雄表示,过去两年,全球航运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新冠肺炎、全球供应链受阻、通货膨胀压力和增长放缓,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但俗语有云「最强的风暴造就最好的水手;最强的游戏造就最好的玩家」。他称,有信心,即使面对再大的挑战,有150年历史的香港航运业都能够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和国家支持,排除万难,再攀高峰。 林世雄提到,为进一步推动本港海运业,鼓励更多本地和海外公司在香港的发展,特区政府会积极推行智慧港口和绿色港口措施,以支援港口发展和提高港口效率。政府还将积极发展和巩固香港作为高增值的海事服务中心和亚太地区重要的转运中心的地位。 在促进高增值海事服务方面,包括船舶注册、船舶融资、船舶管理、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和仲裁服务等,特区政府在现有的船舶租赁公司和船舶租赁管理人优惠制度的基础上,于2022年7月为船舶代理、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经纪人推出新的税收优惠。 此外,为了加强对居住在海外的香港注册船舶东主的服务,特区政府自2019年起在悬挂香港旗帜的船舶经常到访的地区设立了香港船舶注册处区域服务台,包括伦敦、上海、新加坡、悉尼、三藩市、东京和多伦多。香港船舶注册处拥有2400多艘船舶,总吨位约1.28亿吨,以总吨位计算香港是全球第四大的船舶注册处。 read more

唐英杰就覆核不设陪审团等败诉遭追逾138万讼费
香港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成立,被判监禁九年及停牌十年。于前年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遭驳回,其后就《港区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提出司法覆核败诉,他及后上诉再遭驳回,需付讼费。律政司早前向唐英杰发信追讨73.65万讼费,要求唐英杰在今年3月14日前支付,指明可亲身支付或寄支票到律政司大楼。据悉,他就申请人身保护令遭拒一案亦被律政司追讨约28.9万元讼费,估计合共有逾138万元讼费尚未支付。据悉,唐已收到相关追费信,称难以承担巨额讼费,且感到无助。 唐英杰因于2020年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电单车冲击警方防线、并撞伤3警员,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案件由3名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共同审理,不设陪审团。唐英杰去年入禀司法覆核申请推翻律政司司长不设陪审团的决定遭拒,当时法庭指该案是国安法实施后首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不作任何讼费命令;惟唐不服上诉,遭上诉庭驳回,上诉庭当时指明虽然在审讯中设有陪审团是原讼法庭的常规审讯模式,但不应假设此为刑事法律程序中达致公平的唯一方式。上诉庭认为律政司司长的决定合宪,而设有陪审团审讯的权利并非绝对,唐英杰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他仍可在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席前,得到公平审讯。而律政司司长的决定属检控决定,受《基本法》第六十三条所保障,不受干预,唐亦没有特殊情况令他能质疑律政司引用《国安法》第四十六条所作出的检控决定,并判他要付讼费。据知,律政司今年3月向唐及其代表律师发信,向唐追讨「陪审团案」讼费约73.65万港元。此外,唐于前年向高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遭拒,法庭判他要支付讼费,据了解,律政司今年5月向唐发信,提出唐支付两部分讼费,分别是35.8万港元加利息的讼费,以及扣除法援后约28.9万港元讼费。即两案唐共需付逾138万港元讼费。 有法律界人士称,如被裁定须负讼费责任而最终未有支付,通常会弹性处理,例如分期或延期支付,若刻意拒付讼费,或会面临监禁、「钉契」及破产等后果。据悉,唐对于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认为或对他和之后的被告造成不公,故提出司法覆核,未料被判败诉,上诉再遭驳回,最终需付巨额讼费,他担忧若破产日后会难置业或移民。 read more

黄大仙酒楼黑帮聚餐O记拘负责人及4通缉犯票控逾百客
警方O记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7日)晚上8时30分,联同机动部队警员,突击搜查黄大仙杏林街近联合道一间酒楼,怀疑有三合会社团成员在上址聚餐,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的相关限制。 警方经初步调查后,拘捕该酒楼一名49岁男负责人,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场所)规例》(第599F章)。场内123名男子则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下的相关限制,警员遂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另外,警员发现4名男子(32至40岁)为被通缉人士。3人涉嫌未缴付交通违例罚款,而另一名男子则涉嫌与较早前一宗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案件有关,所有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警员亦发现多辆私家车于上址一带违例泊车,共发出了23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并拖走7辆造成严重阻塞的车辆。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期间疫情反覆无常,近月更有变种病毒袭港,幸本港疫情近日有所缓和。当中有场所负责人无视禁令,造成其中一大防疫漏洞。警方近期多次采取执法行动逐一捣破,惟有关情况不断发生,冚之不尽。 此外,《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订明,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4人的群组聚集。警方呼吁大家顾己及人,严格遵守相关法例,以协助控制疫情及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 read more

香港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美国务院干预抹黑本港司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11日)强烈谴责及反对美国国务院完全罔顾事实,就香港特区法院依法就黎智英欺诈案的判刑作出失实、误导和干预司法公平审讯的荒谬言论,对香港司法制度作出政治干预、恶意抹黑。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案件被告充分行使其辩护权,由拥有独立审判权的法庭在公开聆讯后基于事实和证据判刑,而判刑理据亦已在公开的判刑理由书中详细解释。 有关案件为一宗欺诈案件,与新闻和言论自由无关。正如判词中指出,该案的性质纯然是一宗简单的欺诈案,不应把案件的审讯扣上任何政治帽子。这对控辩双方以及整个社会都是不公平的。 基本法第85条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区政府严正敦促美方停止干预香港特区的审判独立和内部事务。 美方为达其政治利益,公然干预法庭公正审讯案件,严重破坏法治精神,违反国际标准及国际法,更歪理成群,只暴露其霸凌野蛮,失信于人。 read more

黄伟纶:港岛海滨将有更多空间对市民开放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10日)在市区更新基金10周年会议上致辞表示,政府除了开发住宅和商业用地,亦积极扩展公共空间。他预告铜锣湾避风塘旁边的2.5公顷空间,将于本月内开放,可供市民“踩艇仔”;至于东区走廊下的行人板道,预计3年后完工,全长12.3公里,市民届时可由西环步行至东区。 黄伟纶指,本港有不少老旧大厦,相信市区重建步伐未来会再加快。 read more

本港逾450万人打完两针 约8.6万人已打加强剂
本港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已经展开第270天,距离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提供第一剂疫苗的最后日期只剩下9日,惟本港的首剂疫苗接种率仍然未达到七成水平。卫生署数据显示,昨日(22日)有1.43万人接种疫苗,当中4400多人打第一针,6200多人接种第三针。 至今本港有470.9万人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占合资格人口的69.9%;当中450.4万人完成两剂疫苗接种,另外有约8.6万人打了第三针加强剂。 read more

曾祈殷:通关后内地人来港打针无碍本港市民接种
明年1月8日起,内地与境外通关,香港入境内地不再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感染及传染病专科医生曾祈殷今日(27日)表示,流感和其他呼吸道病毒在冬季活跃,认为在夏季有序通关比较理想,但亦理解尽快通关是大势所趋。 政府日前公布,复星医药和北京科兴中维正积极争取尽快向私营市场供应疫苗,复必泰二价疫苗和儿童及幼儿配方疫苗优先免费提供予香港居民,非香港居民只获免费接种复必泰原始疫苗及科兴疫苗针。曾祈殷指出,复必泰疫苗已经正式注册为香港药物,可以推出私人市场,相信供香港市民及符合资格人士免费接种的疫苗,与私人市场收费接种的疫苗属两批不同货源。他认为即使通关后有内地人来港打针,都不会影响本港市民接种。 read more

中国将根据需要开展3至17岁人群接种疫苗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曾益新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新冠疫苗使用人群已覆盖18岁以上,接种者年龄最大超过了100岁。目前专家已经对3至17岁人群使用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论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也会根据需要在这一人群中使用。 资料来源:新华社 read more

三平台首轮消费券本周五到期若未使用将失效
政府今年8月1日起派发电子消费券刺激本地消费,其中以支付宝香港、Tap&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首轮申请及领取的人士要注意,有关消费券将于本周五(31日)到期,如逾期未用将会自动失效。 首轮在2021年7月4日至7月17日申请登记的人士,电子消费券到期日为12月31日,至于次轮在2021年7月18日至8月14日登记的人士,消费券到期日为2022年1月31日。 另外,使用八达通申请登记电子消费券则不设使用期限,惟登记人在首期消费券发放起计7个月内,「合资格消费」若累积总额少于4000元,则不获发放第3期的1000元金额。 市民如对领取或使用消费券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相关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的热线 支付宝香港:2245 3201 八达通:2969 5500 Tap & Go「拍住赏」:2888 0000 WeChat Pay HK:3929 1666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