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智能电话卡实名制下月起正式推行 明年二月前需完成登记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表示,《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已于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电话智能卡用户须于今年3月1日起,所有自当日起发售的新智能卡,需要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局方指,当日起新发售的电话智能卡,无论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而现行的电话储值卡用户,须于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
上台月费服务用户除非转台或开新号码
否则无须再登记
未有完成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会在上述时限后不能继续使用。至于正使用上台月费服务的用户,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否则无须再作登记。
16岁以下人士登记须获成年人确认
局方又指,用户可根据所属电讯商以短讯或其他方式发出的实名登记指示,透过不同途径包括所属电讯商门市、流动应用程式或网页进行实名登记。
个人用户须登记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证号码及提供香港身份证副本。16岁以下人士登记时,须得到一位年满18岁成年人的确认,并同时登记该名成年人的资料。企业用户则须提供其商业登记资料及指定某人士作为负责人,并提供该名人士的个人资料。
香港政府重申,在实名登记制下,个人用户每人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不多于10张电话储值卡,企业用户则最多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25张电话储值卡。上台月费服务则没有登记数量限制。
香港政府表示,会陆续推出一系列宣传措施,以提醒大众实名登记制已经实施。政府亦会透过与各部门、社福机构和电讯商的携手协作,循多渠道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完成实名登记,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有关实名登记制的详情可浏览网页:www.ofca.gov.hk/simr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