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2名前空少涉违防疫例 暂准保释案押4.7再讯

国泰2名前空少涉违防疫例 暂准保释案押4.7再讯

早前有国泰机组人员依仗返港免检疫的特权外出,导致变种病毒入关并于社区扩散,引爆本港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喜欢警方事后以违反第599A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拘捕并落案起诉2名前航空公司机舱服务员。案件今早(9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准备听取答辩,但是辩方申请押后案件,等待索取文件和给予被告法律意见,故被告暂时毋须答辩。

裁判官温绍明逐把案件押后至4月7日再讯,此期间2名被告获准以5,000港元保释,但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2名被告分别为45岁黄昱龙及44岁刘诺宏、均报称无业,其中黄为马来西亚籍华裔。2人被控告共3项“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卫生主任所指明的条件”罪。控罪指,黄于或约于2021年12月25日,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卫生主任在日期为同年12月24日的医学监察通知书中所指明的条件,即根据政务司司长所指明豁免条件而进行自我隔离。

刘则被控分别于或约于2021年12月25日及27日,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卫生主任在日期为同年12月25日的医学监察通知书中所指明的条件,即根据政务司司长所指明豁免条件而进行自我隔离。

根据第599A章第15(3)条,任何人没有遵守卫生主任指明须遵守的条件,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即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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