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署资助福利单位员工 下月14日起分阶段实施疫苗通行证
香港社会福利署今日(18日)宣布,资助或津助福利服务单位人员,将分两阶段实施「疫苗通行证」安排。首阶段在下月14日生效,实施范围包括综合家居照顾服务、严重残疾人士家居照顾服务、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外展服务、儿童住宿照顾服务、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及社区照顾服务券等服务的员工。
第2阶段在4月1日生效,会包括其他所有资助或津助福利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疫苗通行证,适用于所有在服务单位处所或服务使用者家居值勤的员工,亦包括全职、兼职及替假员工。
在指定日期起,除非获证明不适合接种疫苗,所有服务提供者都要至少接种1剂新冠疫苗,在接种1剂后8周内,亦要完成第2剂接种,才能继续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