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国安处带走职工盟至少3高层 疑未依社团条例交代收入来源等

香港警国安处带走职工盟至少3高层 疑未依社团条例交代收入来源等

香港警方于2月时向去年10月解散的职工盟发信,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要求多名前骨干成员回应一系列问题及提供相关资料,惟有关人士疑未有在限期前给予答覆。消息指警方国安处今晨(31日)将多人带署协助调查,当中包括职工盟前主席黄迺元、副主席邓建华及司库钟松辉,至于正在囚的前秘书长李卓人亦据悉将于稍后受查。

此外,警方大批探员亦于早上10时许,分别持法庭手令搜查职工盟3个会址,包括旺角永旺行、佐敦四海大厦及葵涌华福工业大厦,多名探员携带大型胶箱,到各会址搜查证物,期间军装警员出动协助驻守各大厦出入口。其中警方在葵涌会址以货车运走3板证物,当中相信包括大量文件、横额及宣传品等。

据悉,警方主要要求职工盟提供收支情况,以及与外国或境外组织联系等资料,相信就其涉嫌勾结外部势力及收受政治“黑金”等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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