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组织元朗非法集结 “独人”钟健平认罪
曾于2019年7月申请在元朗游行、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的“光复元朗”行动发起人钟健平,在当年7月27日元朗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后被拘捕,同年8月底拒绝续保候查。钟在事隔两年后被正式落案,控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他今(11日)在区院承认组织一罪,控方指钟明知相关集会及游行未经批准,仍公开呼吁公众参与,事件最后亦演变成暴力冲突,危害公众秩序及安全,以及他人的权利。法官胡雅文将钟还押至周三(13日)判刑。
42岁被告钟健平,报称公关人士,他被控1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1项明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控罪指他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而组织1个公众游行;及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该集会游行。他承认首罪,余罪则存档法庭。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元朗土生土长,致力拯救流浪动物,是一名和平及喜欢动物的人。惟当年元朗7月21日的袭击事件令他感震惊及认为需采取行动,他犯事并没有不良动机。被告的装备并不如其他示威者,亦非领导角色,被告只是处事天真及欠缺组织经验,当刻受情绪驱使,事后已得到教训,亦没有参与其他集会。被告更曾遇袭而要搬迁,并担忧其父因而受影响,希望法庭给予机会,让他可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案情指自2019年6月中,本港各区多次发生示威冲突,同年7月21日在元朗发生暴力袭击事件。被告于2日后向警方申请在7月27日于元朗举行一个公众集会,目的为谴责袭击事件,并打算由元朗水边村游乐场游行至元朗西铁站。惟警方考虑到路线、之前的事件及一些网上激进言词等,恐集会或演变成暴力冲突,并拒绝其申请,被告虽向警方提上诉但仍被驳回。被告被驳回上诉后向记者称,他在7月27日仍会继续行至西铁站,并欢迎任何人到元朗游玩或买老婆饼。
7月27日下午3时许,被告于拟举行集会的元朗水边村游乐场见记者,同时有过百名黑衣示威者聚集在该处。及后示威者开始堵路、筑起屏障、叫口号及辱骂警察,又有人向元朗警署门口洒溪钱,更有人走到轻铁路轨等,令交通严重受阻。警方其后设立防线,人群至晚上11时才散去,期间元朗亦有多处发生暴力冲突。被告曾走到警方防线前方要求对话、着示威者不要投掷物品及后退,又曾表示自己是集会申请人及与一名警方指挥官沟通,图控制场面;他又在游行路终点元朗站接受传媒访问,表示会留守该处至其他人离开,及指警方有证据可拘捕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