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人”钟健平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判囚16个月
曾于2019年7月申请在元朗游行、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的“光复元朗”行动发起人钟健平,在当年7月27日元朗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后被拘捕。至去年他被正式落案,控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他前日在区院承认组织一罪,今天(13日)被判囚16个月。
42岁被告钟健平,报称公关界人士,他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而组织1个公众游行。
法官胡雅文判刑时指元朗于案发前刚发生袭击事件,在一触即发的社会气氛下,被告明知警方拒绝其集会申请,但仍选择违法挑战警方的决定,更多次在记者面前呼吁公众前来参与,行径挑衅,为案中加刑因素。且当时有不少黑衣示威者配备装备到来,事件及后亦演变成多处暴力冲突,更出现警车被围困的危险情况,交通如轻铁等亦严重受阻。
法官亦难以接受被告处事天真的说法,指在当时的气氛情况,不会认为有人会觉得集会能和平进行。法官重申集会自由并非绝对,考虑了当日集会的规模、背景等,指被告的行为使情绪高涨的示威者聚集元朗,或会引发另一场社会骚动,量刑须具阻吓,监禁为唯一合适的选项,将他判囚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