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条例草案刊宪立法会下月8日首读及二读
《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今日(27日)刊宪,并将于6月8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该条例草案以《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为基础,涵盖以下五个重点范畴:
- 因应科技发展,为版权拥有人引入科技中立的专有传播权利;
- 配合新的传播权利订定相关侵权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
- 修订和扩阔版权豁免的范围,允许某些在互联网上常见的活动使用版权作品;便利网上学习及图书馆、档案室和博物馆的运作;以及允许声音纪录的媒体转换等;
- 增订「安全港」条文,以鼓励联线服务提供者与版权拥有人合作打击网上盗版活动,并为他们的作为提供合理的保护;以及
- 增订两项法定因素,供法院在决定是否在涉及侵权的民事案件中判予版权拥有人额外损害赔偿时考虑。
为加强在数码环境中的版权保护,政府曾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两次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两次都支持通过修订条例草案,惟相应的立法程序未能在当届立法会会期届满前完成。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指,版权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一环,一方面有效保护源自原创作品的私有产权,另一方面令公众可合理地使用版权作品,对鼓励创意、科技发展、传播和促进知识都非常重要,是知识型经济发展的基石。发言人又指,在完善选举制度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回复理性互动,认为是适当时机重启早应完成的版权法例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