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柏梁视察群组感染食肆 吁勿轻视通风情况
时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去年三月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向餐饮业务发出指示,订明提供堂食的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方面须遵守的规定。为顺利落实该规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组,日前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和机电工程署代表视察曾出现群组感染个案的一间屯门食肆及一间中环酒吧,了解在事发后有关处所负责人聘请的合资格通风承办商就其通风系统所采取的改善措施。
工作小组主席源柏梁教授表示,过去一年半中,食环署及工作小组一直向餐饮处所负责人作出多次劝喻及提醒,亦提供了技术指引。违者除须承担刑责外,有关处所亦须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6时正至翌日上午4:59停止堂食,并限制每台人数上限不多于二人,为期14天。
源柏梁指出,「香港近期每日新增个案从3000宗水平逐步上升,餐饮处所负责人、员工及顾客切不可掉以轻心,以免像外地般出现较大规模感染而有机会对医疗系统带来压力。各餐饮业务处所负责人应认真检视其处所通风系统,以确保其有效运作,有足够鲜风供应并可平均覆盖座位间的各个位置。如有需要,餐饮处所负责人应寻求专业人士(包括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通风承建商))的协助。酒吧更要做好人流管理,不进行表演或跳舞等活动,顾客要先做快速测试及饮食后戴上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