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会倡立法打击网络罪行 陈政龙:现行法例不合时宜

法改会倡立法打击网络罪行 陈政龙:现行法例不合时宜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建议针对非法取览程式或数据、非法截取电脑数据、非法干扰电脑数据、非法干扰电脑系统,以及提供或管有用作犯罪的器材或数据等制定全新特定法例。法改会辖下电脑网络罪行小组委员会成员陈政龙今日(21日)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本港现行法例已监管部分网络罪行,但形容已不合时宜。

陈政龙指,相关建议参考欧洲《布达佩斯公约》公认的5类电脑罪行,建议就此制定全新法例,加强监管。陈政龙提及,网络安全公司的身份可以作为获豁免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但指本港暂无组织规管网络安全公司,在其身份界定上会有困难。他表示,业界或要因此成立注册制度,向相关业界人员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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