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消费券星期日(7日)起发放,约621万市民周日凌晨起会在6个平台收到首2000元;另有约15万名新登记及新来港人士,首期则获发3000元。财政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今日(5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分期发放消费券是希望拉长提振经济的作用,而今次政府共收到约26万个转换平台申请,她称基于不想影响各支付平台业务运作,不便公开其使用人数。
王学玲指,发放消费券的原意,除了鼓励消费,亦希望促进电子支付市场百花齐放,鼓励良性竞争,令市民受惠,今次6个平台都有推出不同优惠留客,认为效果明显。
王学玲表示,截至本周一(1日),今次消费券计划秘书处向约25万名不符合资格的现有登记人发出短讯通知,当中绝大部分人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提早提取强积金。另外,秘书处共收到约15.8万宗覆检申请,当中约10.4万宗申请覆检成功,他们会如期周日收取第一期消费券,余下几万宗申请仍在处理中,成功的话会在本月16日领取新一期消费券。王学玲说,至今没有覆检个案不成功,如果申请人资料不齐全,当局会联络他们提供更多证明,希望宽松处理。
她重申,若相关人士以八达通领取,将于下周日及今年10月1日各取得2,000港元,并需于今年11月30日起累积合资格消费满4,000港元后,最快于今年12月16日才能收到剩下的1,000港元。其他支付工具则下周日先取2,000港元,今年10月1日取余下3,000港元。至于约15万名合资格的香港永久居民或新来港人士,则将分阶段获发共1万港元消费券,并在下周日获发的首期3,00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