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三轮教师基本法测试明起接受报名2月11日开考
教育局今日(29日)公布,第三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将于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举行,明日(30日)上午9时至2023年1月11日下午5时接受报名。
第三轮测试对象为已持有学士学位或会在2022/23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学位教师职位的人士。他们可透过教育局网上申请系统报名。测试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请人曾于教育局为学位程度人士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将不获接受再次参加测试。
由2023/24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及转校教师)均须在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教育局于本学年举办五轮测试,第四轮测试供学位程度人士参加,将于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举行;第五轮测试供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将于2023年6月举行,详细安排稍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