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冀修例厘清疫下「不合理解雇」问题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宣布修例,若雇员不愿接种疫苗而无法上班,将不构成「不合理解雇」。今日(12日)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接受电台采访时表示,政府现正计划修订雇佣条例,以免因抗疫工作引起劳资纠纷。 罗致光表示,会尽快处理主体法例的修订。他说,两年前疫情爆发后已知这方面的问题,但由于立法会会期延后,其他立法工作亦在推进,而现时有新一届立法会开始运作,是时候修改相关法例。而修例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要厘清在强制检测令下,可能有雇主解雇员工,或者涉及不合理解雇,目前有关法例不是写得很清楚,因此要更清楚列明有关细则。 至于当雇主要求员工接种疫苗,而雇员不打针后被解雇,罗致光解释,现时「疫苗通行证」涉及的工种,相关的雇员需要接种疫苗才可工作,如员工没有打针不能工作被解雇,在现时的法例上,已经不视为「不合理解雇」。 此外,有工会关注员工如要申请「不合理解雇」索偿需连续受雇24个月,又认为雇主有机会面临检控才有阻吓力,罗致光说,目前仍在努力研究细节,当局会聆听有关意见,他举例,有孕妇因为喂哺母乳而不接种疫苗,倘若被解雇,雇主会否构成间接歧视是当局需要检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