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积金局:自雇人士对强积金意识提升八成已参与计划
积金局主席刘麦嘉轩今日(29日)发表网志,指出自雇人士对强积金的意识近年持续提升。自政府于2020年推出「保就业」计划后,参与强积金计划的自雇人士,由2020年4月的21万5千增至2020年10月的22万9千,参与率在半年间升了5个百分点,由73%上升至78%。而截至2021年12月底,数目再增至超过23万1千,参与率达8成。 刘麦嘉轩表示,在推行一些保障就业措施时,利用强积金纪录可简化行政程序。例如「保就业」计划其中一个申请资格为自雇人士须持有「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而「临时失业支援」计划的申请人如有强积金帐户并作出授权,政府代理人会从强积金受托人直接取得强积金帐户的相关资料以便审核有关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和缩短处理时间,令申请人更快获得援助。 刘麦嘉轩指出,留意到零工经济兴起,越来越多打工仔成为自雇人士投身「斜杠族」。根据法例,年龄介乎18岁至64岁的自雇人士,不论有关入息多少,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他们并须定期(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供款额为有关入息的5%,但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1的限制。换言之,即使入息低于最低有关入息水平,自雇人士仍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但就毋须供款,直至入息超过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才须供款。 刘麦嘉轩鼓励自雇人士额外作自愿性供款,进一步壮大退休储备。假设一名自雇人士由25岁开始作强积金供款,每月收入$18500,其后收入水平每年只按通胀调整;又假设平均每年的投资回报为4.3%,透过复息效应,估算该名自雇人士于65岁退休时滚存的强积金约有$756000。同样条件下,如果该名自雇人士每月按收入作5%额外自愿性供款,估算于65岁退休时的强积金增加至$1512000,退休时便可得到更稳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