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烈反对欧盟声明促停止借香港事务干预国家内政
特区政府今日(29日)强烈反对欧洲联盟委员会(欧盟)发言人就公民及政治权利所发出的声明。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强烈反对欧盟有关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和香港一般状况的无端批评和不实评论。我们必须强调,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为了让香港居民重新享有于2019年6月至2020年年初的黑暴期间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确实达到预定效果,并迅速和有效地恢复稳定和安全。这是于香港生活的人和于香港经营的商户的亲身经历,无可争议。他们对香港继续作为开放、安全、有活力而友善营商的都会感到释怀和高兴。 发言人指出,颁布香港国安法符合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的做法。欧盟以双重标准故意诋毁,作出毫无根据的指控,着实令人讶异。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清晰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而香港国安法第五条明确订明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采取执法行动时,必须坚持法治原则。香港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就香港国安法和其他法律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或背景无关。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是违反法治精神的说法。 发言人提到,特区政府一直坚定不移维护法治和司法独立,并以此奠下香港成功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基石。香港的司法独立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依然稳如磐石。司法独立受宪制保障,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区享有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坚定维护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新闻、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再次敦促欧盟停止借香港事务干预国家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