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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名暴徒潜逃海外保安局斥行为羞耻定必追究

本港近年出现连串示威及暴动,保安局局长今(29日)书面回覆,提到截至今年7月31日弃保潜逃及法庭通缉的个案,其中2016年旺角骚乱的被拘捕人士当中,有3人未出席法庭聆讯而被法庭通缉。至于前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之中,有31人未有出席法庭聆讯而被法庭通缉,另有24人未有按担保条件向警方报到,合共涉及58人。 局方指,港府强烈谴责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为求自保而潜逃海外的人,又形容畏罪潜逃是羞耻的行为;所有被通缉以及检控的人潜离香港均属逃犯,港府必定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另外,就与反修例示威相关的违法事件方面,警方共拘捕10,265人,当中成年有8,511人,1,754人为未成年者。当中4,009人为学生。被检控人数有2,684人,当中2,195人为成年,其余为18岁以下。局方指,被检控者有905人被定罪、282人经法庭签保守行为、6人经法庭发出「照顾或保护令」,以及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视法庭」罪成。至于获控方撤销控罪有54人,有276人经审讯后无罪释放,有25人经警司警诫后被释放。目前尚有1,173人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 至于旺角骚乱事件,警方已拘捕93人,全部为成年人,有65人被检控,当中11人为学生。直至今年7月底,有36人被定罪,20人获控方撤销控罪,6人经审讯后无罪释放。另外,2014年占中事件,局方指所有调查工作均已完成,共拘捕1,003人;有127人被定罪及42人经法庭签保守行为,18人获控方撤销控罪,37人经审讯后无罪释放;另有一人在审讯完结前离世。 另外,保安局指上述社会事件而申请或批准的刑事法援宗数,截至上月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申请有1310宗,而获批有1068宗,涉款约4,900万港元;而旺角骚乱方面,有73宗申请,50宗获批,涉款为4,070万港元。至于占中事件则有24宗申请,15宗获批,涉约761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