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机构:尊重特首建议提请人大就国安法释法

行政长官昨日(28日)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就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工作的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机构表示,尊重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的有关条文作出解释,以厘清问题。 发言人又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此外,香港国安法相对香港特区本地法例有凌驾性,第62条说明,香港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国安法不一致的,适用国安法规定。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获法庭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律政司不服决定,就此多次上诉。本月21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律政司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上诉申请上周五(25日)在终审法院进行聆讯,押后至昨日下午裁决。终审法院3名法官昨日下午颁布书面裁决,拒绝律政司的申请。  

香港司法机构:黄码人士如当日快测阴性可进入法院大楼

政府近日推出「红黄码」制度,在现有的安心出行「疫苗通行证」中加入「红码」及「黄码」。「红码」适用于确诊者,包括在家居隔离及社区隔离设施的人士;「黄码」则适用于从海外或台湾地区抵港人士。司法机构今日(12日)公布,由即日起,持「红码」人士不得进入司法机构所有处所。持「黄码」人士若当日快速抗原测试结果为阴性,则可以进入各法院大楼。 司法机构表示,持「黄码」的法庭使用者前往法院大楼前,须先取得当日快速抗原测试阴性结果。他们亦须严格遵从司法机构处所的所有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除非获法官或司法人员准许除下口罩)和接受强制体温检测。若「黄码」人士当日快速抗原测试结果为阳性或没有进行快速抗原测试,则不应前往任何司法机构处所。 司法机构提醒,由下星期一(15日)起,任何出席法庭聆讯而持有「黄码」的主要法庭使用者,如须除下口罩发言,例如证人作供时,他们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在聆讯前通知有关的法官或司法人员其持有「黄码」的情况。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将作出适当指示,包括要求有关法庭使用者出示当日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的图像。相关法律代表亦应按情况协助其证人向法庭报告有关情况。

香港「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启用可处理区域法院民事诉讼

司法机构今日(29日)宣布,法庭使用者由即日起可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以电子模式处理与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相关的文件和缴付款项。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是司法机构资讯科技策略计划中的重要部分,旨在便利法庭使用者透过电子模式处理法庭文件和缴付款项。 司法机构分阶段开发该套涵盖各级法院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系统于今年五月率先应用于区域法院的伤亡诉讼和税款申索两类法律程序。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提供的主要电子服务包括向法院送交及从法院接收案件特定的法庭文件、查阅或翻查已存档文件和法院持有的其他案件资料、翻查讼案登记册,以及缴付各类法院服务收费。 合资格使用者须注册开立用户帐户,以使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下的所有服务。这些合资格使用者包括正在进行或新的电子程序的诉讼各方及其法律代表(如有)、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律师行、政府部门、执法机关,以及法定团体。注册开立帐户费用全免。 没有注册帐户的市民也可使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某些服务,这些服务主要与翻查可供公众查阅的电子文件有关。 为鼓励法庭使用者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存档及电子支付,就主要或直接与以电子模式处理法庭文件有关的区域法院费用项目,「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使用者可获八折优惠,为期五年。

香港司法机构:就香淑娴等3裁判官投诉皆不成立

司法机构今日(26日)就公众对裁判官吴重仪、郑纪航及香淑娴审理案件时的相关投诉发表回应。据专责法官小组公布的调查结果,全部投诉皆不成立。 据了解,吴重仪被投诉指处事偏颇,包括分析证据并未符合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基于主观意见作出评论/裁决,以及判刑时持有预设立场等。 而郑纪航被投诉指,其处理多宗案件所作出的评论或裁决在观感上令人合理地理解为有所偏颇,包括裁决有违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接纳控方证人口供、判刑不公等。 香淑娴则被投诉于审讯时表现无礼及不耐烦,其对事实的裁断存有偏颇,信纳控方口供。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勉续写香港「一国两制」实践新篇章

国家主席习近平今日(7月1日)早上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分别为行政长官李家超及主要官员监誓。 就职典礼后,习近平主席先会见了新任行政长官李家超。习近平祝贺李家超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他指出,经过25年时间,无论「一国两制」实践还是香港发展都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市民对你和新一届特别行政区政府充满期待。希望你忠诚履行行政长官的宪制责任,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团结香港各界人士务实进取,推动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续写香港「一国两制」实践新篇章。中央将全力支持你和新一届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我们对你和新一届特别行政区政府充满信心,对香港的未来充满信心。 李家超感谢习近平主席和中央政府的信任。他表示,我深知责任重大,将全力以赴,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扎实工作,展现施政新气象,谱写发展新篇章,请习主席放心。 随后,习近平在李家超的陪同下,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新任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负责人,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叶刘淑仪及新一届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及全体常任秘书长。 丁薛祥、许其亮、沉跃跃、王毅、夏宝龙参加有关会见。

江乐士:香港司法制度独立公平 检控工作从未受过中央压力

由紫荆文化集团主办的“紫荆文化国际论坛——‘一国两制’的成就与展望”今日(16日)举行。香港资深大律师、香港特区政府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出席并发表演讲,他表示,自1997年以来,香港的司法机构地位显著提升,已在全球备受认可。基本法第85条规定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这种保障在司法独立依赖于公约的港英殖民统治时期是不存在的。 江乐士表示,1997年终审法院成立后,香港获得终审权,在本地常任法官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非常任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正义得到最高级别的伸张。尽管有些人认为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颁布后很难融入香港的普通法体系,但法院提供了无可挑剔的指导,毫不夸张地说,法院已经形成一套真正卓越的判例法,其判决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经常被引用,而且总是得到核准。 2019年修例风波后,法官以各种方式追究不法分子的责任,包括惩罚违法者、发布禁令以打击在Facebook上对公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煽动暴力,以及冻结犯罪资产。江乐士表示,正是因为法官为维护法治所做的努力,他们自己也成为了目标,本地不法分子和外国势力都试图干涉他们的工作。暴力分子甚至对法院发动纵火袭击、对司法机关采用死亡威胁,但法官们不屈不挠,不顾危险,坚守法治,最终许多罪魁祸首受到正义的制裁。 江乐士提到个别终审法院的海外法官离职,形容只是“小插曲”。事实不是海外法官一蹶不振地离开香港,而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明确表示信守其对香港和香港市民的承诺,决心继续在这里伸张正义。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有10名海外法官可在需要时出任终审法院的第5名成员,连同首席大法官和3名常任法官,应绰绰有余。而倘若需要更多的海外法官,招聘应该也没有困难。除了澳洲、加拿大、新西兰和英国的传统司法管辖区之外,亦可考虑来自印度、牙买加或新加坡等地的其他地方法官。 江乐士续指,在社会动荡期间,香港的检察官承受着巨大压力。有人尽其所能妖魔化起诉决定,并试图给外界一种印象,即检查官们不是自由人,而是“北京的傀儡”。这当然是错误的。因为中央一直严格遵守基本法的规定,包括检察独立。江乐士指,自己在1997年之后担任了12年多的刑事检控专员,但从未受到来自北京或地方官员的任何形式的压力。相反,他受到的批判,总是来自所谓的“泛民主派”,这是他曾面临的唯一一种政治压力。 展望未来,江乐士认为,在一些西方国家出于宣传目的抨击香港的法律制度之际,律政司应提高其在国际检察官协会(IAP)中的形象,并充分利用其成员提供的机会。每个人都需要听到,香港的起诉一如既往地公平,除非现有证据有合理的定罪预期,否则任何人都不会被起诉,并且法治一如既往地安全。  

香港司法机构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 修订涉社交媒体日常使用

近年法官言行备受关注,司法机构今日(16日)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有关取消法官聆讯资格以及表面偏颇的指引,参考近年相关案例予以更新。经修订后的指引,亦因应现今资讯科技年代的情况而增加了新的内容,明确加入避免不必要地公开个人资料的条文,以及加入关于社交媒体和「起底」等全新内容。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自《指引》于2004年首度发表以来,司法行为的议题有不少议论和发展,司法机构认为现时是合适时候检讨和更新《指引》。 长达44页的《指引》也加入处理涉及公众争议的案件的一般原则,以及有关法庭内的言行举止及在履行司法职能时对诉讼各方和他人作出评论方面的指引。进行今次检讨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区庆祥和林云浩、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及总裁判官苏惠德。 《指引》谈到法官应有的言行举止,应以礼待人,倘无理责备律师,以令人反感的言语评论诉讼人或证人,及表现毫无分寸,均可能削弱外界对法官处事公正的观感。法官行使司法职能,应小心避免作出不必要的批评,无论是庭上口头或是书面判决,均可能对其造成伤害。就使用社交媒体方面,是属于个人选择,惟对社交媒体缺乏基本认识或会予人脱节观感,惟法官应留意使用社交媒体所带来的风险,发布的资讯有可能被大量人士阅览、检索和传发,法官应依循司法独立、大公无私等原则,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众观感,例如避免在社交媒体评论案件,对「加为朋友」的行为应格外审慎。至于在网上被辱骂及「起底」等,法官应避免直接回应,如情况合适应请示法院领导。

李家超:会加强官员与立法会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李家超今日(9日)上午与特首林郑月娥会面,之后分别拜会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李家超在与梁君彦会面后表示,感谢立法会一直与政府在多方面共同解决问题,完善选举制度后,立法会的审议工作非常有效率及实际。他指,今日亦与梁君彦商议增加政府与立法会的沟通联系,确保香港达到良政善治,包括要求官员在政策厘定及措施出台等不同环节中与议员加强沟通,保障香港的最大利益。 李家超又表示,拜访张举能时,提到绝对支持维护法治及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如果有任何需要,下届政府会全面配合,确保司法机关可以按基本法履行职责。

香港司法机构下月推「疫苗气泡」 法官打针才能入法院

香港政府大楼和办公室下月16日起实施「疫苗气泡」,所有进入办公场所的政府雇员须已接种一针疫苗,否则视为「无故旷工」,持续缺勤者将面临纪律处分,重则革职。司法机构在回覆港媒查询时表示,参考政府的「疫苗气泡」防疫措施,2月16日起,要求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职员,最少要打第一针,才可进入法院。 司法机构指,现阶段「疫苗气泡」不涵盖其他法庭使用者和市民,目前无计划要求进入法院大楼的各类法庭使用者及其他市民符合「疫苗气泡」规定。换言之,律师、到场旁听的市民等毋须证明已接种疫苗,仍可进入法院。 司法机构强调,现时98%司法机构人员已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继续留意疫情变化,在平衡公共卫生及维持法庭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适时推行合适措施。

司法机构:电子预约服务周五起扩至高等法院上诉登记处等

司法机构今日(4日)宣布,遗产承办处、家事法庭登记处和土地审裁处登记处去年3月为多项服务引入电子预约服务后,该电子预约服务由星期五(7日)起将扩展至高等法院书记主任办事处的上诉登记处、高等法院登记处和综合调解办事处。 扩展后的电子预约系统让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或申请人可透过新增专页,由星期五起在网上预约相关登记处及办事处的指定服务。在高等法院书记主任办事处的上诉登记处方面,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可在网上预约前往上诉登记处,就民事事项存档上诉通知书,或存档传票以申请上诉许可或延展上诉时限。在高等法院登记处方面,法庭使用者可在网上预约前往高等法院登记处加签服务组,申请有关指定文件的加签服务。 至于在综合调解办事处方面,有兴趣了解调解的性质及如何透过调解促进各方解决争议的法庭使用者,则可在网上预约参加由司法机构综合调解办事处举办的家事或综合调解资讯讲座(有关讲座并非实际的调解会议或辅导服务)。其他登记处早前推出的电子预约服务有助减省法庭使用者轮候服务时间,反应至今良好。

一周内两法院接恐吓信 郑若骅斥目无法纪不能接受

西九龙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11月16日相继收到可疑粉末信件,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题为《尊重法庭依法独立审判》的网志,呼吁社会人士必须尊重司法独立,不应该任意抨击甚至威吓法官的人身安全。 形容滋扰恐吓卑鄙低劣令人发指 郑若骅在网志表示,过去一年不时出现法官和司法人员遭受滋扰甚至恐吓,指暂时不适宜揣测这些非法行为是否与法官所审理的案件有直接关系,但「此等卑鄙低劣行为实在令人发指」。对于最近两宗案件,郑直言不能接受,又指法律界和她均有责任呼吁社会人士必须尊重司法独立,不应该任意抨击甚至威吓法官的人身安全。 网志说,法官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以法律及证据为依据,并会在判决书中如实和全面说明判决理由,体现法官公正无私和独立地依法断案的基本原则,司法独立对香港的法治以及妥善执行司法工作极为重要。又指尊重法庭判决和遵守法庭命令是法治其中一项基本要求,若纯粹因为不满结果而肆意抨击法庭偏私不公,或利用网上恶意「起底」甚至威胁使用暴力,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这些行为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绝不会被姑息,亦会徒劳无功。 当事人不满可上诉其他人士应先阅读判辞 郑若骅列出滋扰、恐吓、刑事藐视法庭和民事藐视法庭四项罪行,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又指如对裁决感到不满,当事人可按现行机制进行覆核或提出上诉。至于社会上其他人士,应先去阅读判辞,以了解裁决的理据,如有人漠视法庭裁决的理据,盲目地按自己对判决结果的喜好而向法官作出一些不合法的卑劣行为,「只会显示他们的无知、懦弱和目无法纪」。 郑若骅引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在香港法律周2021的活动致辞,表示市民必须学会理解和尊重并非他们所喜欢、或不符合他们认为正义所在的法庭裁决,因为法庭裁决应该由法律原则决定,而不是由社会的满意度来衡量。

郑若骅:中央支持大湾区落实「港资港法港仲裁」

奉行普通法制度的香港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刚结束访京行程的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向传媒分享道,中央部委都很关心香港的法律发展,亦很支持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行使普通法,以继续发挥香港的独特优势。在京期间,她和中央有关部委签署了多份促进内地与香港法律界人士交流合作的文件,日后还会以先易后难的方式,与有关部委探讨更多便利两地法律业务的安排。 郑若骅上周连日拜访不同的中央政府部委和机关,包括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商讨香港法律界的专业发展和进一步推广香港的法律、争议解决和促成交易服务。 部委支持湾区「港资港法港仲裁」 她还出席了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和香港律政司举行的三方交流合作安排签署仪式,日后会透过定期会议,连系内地企业和香港法律专家深入讨论各种法律问题。 郑若骅指出,香港是全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有公开、透明和独立的司法机关,能成为便利内地和外国投资者的双向平台,因此香港应继续善用普通法制,支持香港资本主义在「一国两制」下发挥独特优势。 律政司一直积极向内地争取在大湾区落实「港资港法港仲裁」,郑若骅说,中央有关部委都支持香港这方面的工作,希望鼓励两地律师加强交流合作,带出双赢局面。 由国家司法部主办、因为疫情一度延期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上月31日在香港、珠海和深圳同时开考,郑若骅欣见首次考试能在港顺利举行,并衷心感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及司法部推出大湾区执业考试和相关培训政策,为香港法律界创造机遇。 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可在大湾区的9个内地城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郑若骅表示,民商事法律事务普遍采用仲裁形式解决争议,且外资企业想进入大湾区发展也需要熟悉两地法律的香港律师,长远来说将为具相关经验和执业资格的香港律师提供庞大发展机遇。 资料来源:大公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