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权︰新入职公务员须完成培训后才通过试用期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9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希望透过新成立的公务员学院,提升公务员培训的高度、阔度和层次,建立更有系统的培训课程。他说未来会规定新入职公务员要完成个别培训课程才可通过3年试用期,课程包括特区宪制秩序、对“一国两制”的认识、了解国家发展和《香港国安法》,当公务员预备晋升时,亦要先完成个别培训。 聂德权提到,未来公务员培训的四大方向,包括特区宪制秩序和国家发展、公务员领导能力、在服务中应用创新科技,以及国际视野。他又指出,将检视高级公务员职位招聘及选拔制度,除了部门内部晋升,亦可考虑在整个公务员团队,甚至公务员以外选取适合人才。 选委会界别议员陈曼琪关注,施政报告提到公务员要爱国忠诚,询问政府会否考虑增加对公务员的国籍要求,并研究如何处理公务员持有BNO护照、或在外国拥有资产而有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聂德权表示,《基本法》对于公务员国籍没有限制,但高级或首长级公务员赴外工作交流,都会知道自己是代表香港特区,日后入职要求是否需要改变,要由社会讨论。他又说会继续加强公务员的宪法、基本法和国安法培训,当局已举办多场讲座和研讨会,随着公务员学院成立,会继续着力有关培训。

香港选委候选人须申报国籍 申明是否与外国或境外有联系

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提名期将于8月6日展开,至8月12日结束,为期7天。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数目,超逾须由该界别分组选出的选委会委员席位数目,便须于9月19日就该界别分组进行投票。选举事务处上载「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表格中显示,候选人须披露国籍。 候选人须申明,是否有中国以外国家的居留权、是否与外国或台湾地区政治组织有联系、是否有台湾身份证、台湾旅游证件或居留权、是否曾经在外国或台湾政府部门或官方机构工作、是否曾经在外国或台湾的情报机关工作、是否持有BNO护照及是否在外国或台湾的军队或军事机构服役。 此外,候选人须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区,须同意资格审查委员会、国安委、选举主任等可查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