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垃圾征费具体日期待定试点反应正面

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的修订条例草案已于去年8月通过,以18个月为基本安排的准备期亦已经开始。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6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预计最快在明年下半年落实垃圾收费,会因应各项实践计划和其他配套计划的进度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就具体实施日期征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垃圾收费基于「污染者自付」的原则会按两种模式征收,分别为透过购买和使用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指定袋)或指定标签收费;或按废物重量在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征收「入闸费」。黄锦星表示,自己曾到过参与试行项目的「三无大厦」,认为反应正面。 有议员关注法例实施后的实际运作会否顺畅,黄锦星回应,政策落实后会有6个月「适应期」,期间主要以劝喻和警告代替执法。此外,环保署表示,物业管理公司有需要可向环保署提供资料,由当局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