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壹传媒股份被冻结 香港国安处指不得行使投票权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早前根据香港国安法,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他拥有的三间公司于本地银行帐户内的财产。壹传媒昨日(1日)发公告指,收到警方国家安全处信函,确认大股东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间接行使其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权,惟获得保安局局长授予的许可除外。 壹传媒公告指,黎智英现时拥有壹传媒71.26%股份,公司剩余股份的持有人仍可继续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各自的投票权,预期股东大会及决议案将继续根据章程细则及香港适用规则及法律妥善召开及表决。壹传媒声称,由于黎智英为公司股东而非公司董事会成员,预期禁止行使其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权不会对公司的营运及财务表现产生任何影响。 资料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