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淦堃:不认可释法常态化说法 不同界别有声音是常情
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就香港国安法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今日(29日)会见传媒,回应特区政府就黎智英案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家法作出释法一事。 杜淦堃表示,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定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有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可按情况在适当时候行使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权的时候,将无可避免引起外界对香港法制讨论及批评。国安法是相对较新的法例,公会希望国安法条文内尚有不明确的地方将来可以由香港法院厘清,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中人大释法有关权力应审慎地行使。 杜淦堃指出,昨日终审法庭颁布裁决书中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全力捍卫国家安全,按照国安法有效地采取行动,以防止、打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活动并施与惩罚,公会坚信香港法院与法律界将会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维持法治及保障司法独立。 有记者关注黎智英的选择律师权利会否受剥削。杜淦堃回应指,香港有足够人才,大律师公会在香港亦有足够的会员处理国安法的案件,公会一直不认为聘请海外御用大律师对案件有明显贡献,他亦看不到黎智英聘请大律师的权利有被影响,黎智英现时能否聘请外籍律师受到人大常委会决定影响,可是他的律师团队本身经验丰富,当中几位代表更是有资深经验的大律师及律师,相信并不用担心。 杜淦堃续指,虽然香港回归以后曾有多次释法,可是今次是国安法第一次释法,社会亦有不少讨论,这不是常发生的事,他不同意坊间有指释法常态化说法。他认为海外大律师参与涉及公众利益的诉讼时,在不同界别有声音是常情,公会强调司法独立,外界对行使裁决权不受干预的信心十分重要。公会对法庭昨天的裁决表示尊重,国安法订明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有解释权,他有信心法庭可以给予被告公平的审讯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