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员涉暴动判囚3年半官斥严重破坏社会安宁

2019年12月1日红磡出现示威冲突,有人冲入食肆店铺进行破坏。25岁银行男文员事后被控暴动罪,他被指于案发时在现场手持砖块,被告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今早(13日)在湾仔区域法院作判刑。法官姚勋智表示,控罪及案情严重,有2间店铺遭到破坏,马路亦遭人堵塞、布满大量砖块,量刑起点可以定在4年以上,但考虑到被告并非领导角色,事件没有造成严重伤亡,故判处即时监禁3年半。 被告钟梓轩(25岁)报称银行男文员,他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辩方今天求情时,指被告背景报告正面,自小循规蹈矩、具音乐才能,曾获爱丁堡公爵奖学金,17岁时已考得演奏级,就读大学时亦名列前茅,感化官亦指被告可以说是社会栋梁。 法官姚勋智今天判刑时,指案发时现场有人集结堵路、投掷砖头,有人进入附近商铺肆意破坏,警方到场后拘捕被告,闭路电视拍摄到被告曾手持砖块,看见警员后将砖块抛到地上。姚官引述辩方求情内容,指被告是出色小提琴家,家人、师长均指他有高尚品格,而被告在现场没有身穿示威者装束,非有预谋参与。惟姚官认为,虽然现场亦只有数十人集结,但现场有2间店铺遭人破坏,马路亦被堵塞,案情严重及可将量刑起点订在4年,惟考虑到被告并非领导角色,事件没有造成严重伤亡,故判处即时监禁3年半。 控罪指,被告于2019年12月1日,在红磡德康街、德安街和船景街附近一带,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同案2名女被告,美容市场策划员何靖莎(23岁)及兼职社工陈诗玲(25岁)则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