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今晚10时移除网站和FB等平台讯息
面临解散的支联会将应警方要求,于今晚(16日)10时,移除支联会网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电子平台讯息。支联会在社交网指,7名常委及公司秘书于本月10日接获警务处处长信件,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4第7(2)条规定,要求支联会于接获通知7天内移除指定的电子平台讯息。支联会昨日已新建另一个Facebook专页,声明表示,未来将透过这个新网上电子平台发布讯息。 合理怀疑讯息涉国安可要求移除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4第7(2)条规定,警务处处长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人曾在电子平台发布,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电子讯息,或相当可能导致这些罪行发生。则可于保安局局长批准下,要求当事人在指明期限前移除这些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