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勾结外国势力《苹果》前高层张剑虹陈沛敏等6人将认罪

壹传媒黎智英与6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连同集团旗下3间公司,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罪,案件今日(22日)于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以商讨案件审讯日期,及早前6名表示认罪的被告的答辩或将于开审前进行。本案涉及黎智英以及集团旗下3间公司的审讯,将不设陪审团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 今天聆讯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法官表示已撤销报道限制,及就案件审讯排期事宜咨询双方法律代表日程,指案件应尽快排期审讯,届时或未能迁就所有律师日程,而审讯预计需时30天。控方表示案件涉及12名被告,除黎及3间公司不认罪外,其余被告均表示认罪,其中李宇轩及陈梓华早前已认罪,两人的案件将于9月16日提讯;余下另外6名被告分别是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笔名卢峰)和杨清奇(笔名李平),亦表示认罪,惟暂未排期进行答辩,6人将会承认被控2项控罪当中的1条控罪。法官就6名认罪被告的答辩,或安排在本案审讯前进行。另代表苹果日报有限公司等3间公司的律师,表示保安局引用《港区国安法》冻结公司资产,公司早前申请就案件从户口中提取资金以应付法律开支获批准,但有关程序仍处理中,预料或下周能取得款项以委聘法律代表处理案件。 案中涉及的6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他们与黎智英同被控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及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制裁、封锁香港特区或中国。除上列两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两项涉及勾结外国的罪行,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制裁封锁中国或香港特区。 至于3间涉案公司则分别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它们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共2项控罪,指3间公司联同上述7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及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分别干犯以上2项控罪。香港《苹果日报》已于去年6月24日停刊;而壹传媒有限公司则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颁令清盘。

张剑虹申保释被拒 官指或会继续暗中危害国安

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与《苹果日报》五名前高层及三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张上周五在高院申请保释被拒,法官李素兰今(10日)早颁布书面判辞解释,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张剑虹获批保释后,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法官在判辞中提到,控方主要指控张剑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与黎智英、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控方指《苹果日报》在网上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网上免费英文版的文章,以及节目《与黎智英对话》,均是为了实施上述目的。 张剑虹自2018年2月成为涉案三间公司的董事,亦成为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张是《苹果日报》的发行人,负责监督香港及台湾的壹传媒报章杂志。张在各个壹传媒关连公司担任要职,正是为了串谋本案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张亦积极参与制定《苹果日报》的编辑方针,监督《苹果日报》的的日常业务,授权或指示发布涉嫌违法资料,监督报纸及网上版的中文社论文章,监督社论文章的特定主题内容及作者选择,进一步支持涉案的串谋活动,令外国立法对中国及香港作出制裁及其他敌对活动。 控方指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台湾壹传媒多次发表文章,毫无根据地指摘香港政府及警方,而本案所涉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可以暗地里秘密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张剑虹仍有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风险和能力。 张剑虹作为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文章及影片,故张毋须亲自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嫌违法的资料。控方亦指由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迅速谴责香港对张剑虹与《苹果日报》的执法行为及香港国安法,故认为张剑虹及其他共谋者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有紧密联系。 法官考虑上述所有因素后,拒绝张剑虹保释申请。

壹传媒2名前高层涉违国安法今到警署报到

警方国安处在6月17日动员逾500人,于多区采取行动,拘捕5名壹传媒高层,包括时任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总编辑罗伟光、集团营运总裁周达权、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及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其后周达权及张志伟获准保释,2人今日(17日)下午分别到西区警署及黄大仙警署报到。据了解,周及张获准续保,须于今年12月初再到警署报到,旅游证件仍被扣留。 今日下午约3时,周达权身穿短袖上衣到达西区警署,同行有1名身穿西装的男子及1名女士。而张志伟亦在下午约2时45分,与1名女子到达黄大仙警署。二人在警署逗留约1小时后离开。 警方国安处6月拘捕5名集团高层。当中张剑虹及罗伟光,连同集团旗下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等3间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4)条,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 现时案件已被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案件押后至本月30日再讯,期间张、罗2人继续还押监房看管。

梁振英投诉壹传媒管理层涉蓄意误导促执法机关彻查

早前保安局公布,冻结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所持有的壹传媒股份,以及他拥有的三间公司于本地银行帐户内的资产。壹传媒之后宣布停牌,以待发出关于保安局公布有关冻结公司控股股东黎智英持有的资产和公司股权声明。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今日(26日)在社交平台发文指,壹传媒停牌至今已经9日,壹传媒集团仍未就发出上述公告中承诺的声明,亦未复牌。 梁振英强调,在取得相关法律意见后,作为壹传媒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他今日已委托律师向执法机关正式投诉张剑虹及壹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董事,要求彻底调查,并保留一切其他法律权利。 梁振英指出,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张剑虹5月15日向传媒表示,「事件与壹传媒集团户口无关,集团及《苹果日报》的运作及资金财务绝不受影响」。但传媒报道指,有市场人士指出,壹传媒有限公司至今一直停牌,可能变成复牌无期。梁振英分析指,有理由相信张剑虹作为壹传媒公司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于5月15日的公开说法,即集团及《苹果日报》的运作及资金财务「绝不受影响」,乃是疏忽、不负责任及/或蓄意误导的表述,而该公司其他董事至今没有更正或澄清,亦有同样法律责任 资料来源:梁振英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