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指本港律师受聘于英美律所鲜有话事权吁支持独立自主法律服务业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今日(11日)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国际形势变化凸显香港法律服务业问题,不仅是本地律师的人数或个人水平问题,而是本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实力问题。 梁振英指出,现况极不理想,香港培养出来有水平的本地律师不少,但有规模和有实力的大多数是英美的律师事务所。本地律师受聘于英美律所,鲜有话事权。以香港老牌的孖士打律师行为例,合伙人和高级律师大多数是本地人,但被收购之后,现在已经被英美操控。 梁振英引述早前港媒报道,重提港大「国殇之柱」事件。他指出,「代表港大致函支联会要求移走『国殇之柱』的孖士打律师行证实,将不会在『国殇之柱』一事上再代表港大。孖士打内部盛传,有关决定提升到孖士打全球管理委员会层次,美国多个合伙人也曾就代表港大处理『国殇之柱』表达个人关注。过去数日回应『国殇之柱』查询,都是由孖士打美国办公室直接处理」。孖士打律师楼在合并后的英文名称是Mayer Brown,负责港大「国殇之柱」一事的合伙人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但全球主席是美国人Jon Van Gorp, 全球管理合伙人是英国人Jeremy Clay。 梁振英提到,移走「国殇之柱」一事被英美政治炒作,孖士打这家所谓「植根于香港」的老牌律师楼丢下香港大学,在美国人的政治压力下跪低。至今欠香港一个解释、一个道歉,香港人不会忘记,不会任人「老奉」。香港的法律服务业被美国人和英国人操控,反问「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们的政治问题?应该怎样看待他们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业务?我们的国企和民企还能继续相信孖士打这类律师楼吗?」 梁振英强调,委托律师楼办事,所有相关资料要交给律师楼,永远永远在律师楼手上。香港不能过度依赖西方国家在香港的律师事务所,我们中国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都要争气,香港的中资机构、所有政府和半官方机构、以及其他中国客户更要配合,要大力和积极支持香港本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法律服务是另一类芯片,现代化国家要有自己的、独立自主的法律服务业。

谭耀宗:黎智英案涉密 海外律师参与违国安法立法原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今日(3日)接受电视台节目访问时表示,就黎智英违国安法案件聘请英国籍律师Tim Owen一事发表看法,指案件牵涉国家机密,容许海外律师参与,是与国安法立法原意不吻合。 「这些控罪可能和外部势力有关,你还要聘请海外的人来?」他续指,虽然现行香港国安法中没有列明此项要求,但认为在构思相关法例的要求较其他法律高,故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条文,说明制定国安法的原意。 谭耀宗:「我觉得可能是澄清,说明制定香港国安法立法的原意或精神是怎样一回事,而且法例想达到什么目的,当然亦可以修改条文,在那方面再加以说明亦可以,但最后用什么办法?走哪一条路?我觉得要留待专家决定。」

汤家骅:黎智英聘洋大状不会「法力无边」令案件起死回生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香港国安法,获批聘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辩护。特首李家超向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作出解释,厘清问题。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3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立法及释法权。在「一国两制」下,「两制」有重叠地方,最大的矛盾是香港和内地分别奉行普通法及大陆法法制,处理同一问题时,本地及内地法律可能会有不同诠释。看不到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代表黎智英辩护,会有无边法力、出人意表的表现,甚至令案件起死回生。 汤家骅指出,本港应重新检视《法律执业者条例》处理英国大律师来港执业安排,这不只涉及法理问题,亦是历史问题。他说,70年代本港缺乏本地培训的律师,所有律师都必须到英国考得资格才可回港执业,但现今香港有过百名资深大律师。香港是「司法覆核之都」,法庭需处理很多刑事案件,熟悉人权法的香港律师比比皆是。

香港司法机构下月推「疫苗气泡」 法官打针才能入法院

香港政府大楼和办公室下月16日起实施「疫苗气泡」,所有进入办公场所的政府雇员须已接种一针疫苗,否则视为「无故旷工」,持续缺勤者将面临纪律处分,重则革职。司法机构在回覆港媒查询时表示,参考政府的「疫苗气泡」防疫措施,2月16日起,要求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职员,最少要打第一针,才可进入法院。 司法机构指,现阶段「疫苗气泡」不涵盖其他法庭使用者和市民,目前无计划要求进入法院大楼的各类法庭使用者及其他市民符合「疫苗气泡」规定。换言之,律师、到场旁听的市民等毋须证明已接种疫苗,仍可进入法院。 司法机构强调,现时98%司法机构人员已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继续留意疫情变化,在平衡公共卫生及维持法庭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适时推行合适措施。

梁振英:香港专业服务业可扩大服务范围发展成“国家级事务所”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今日(3日)岀席香港专业联盟活动时表示,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机遇下,专业服务业将可扩大提供服务的范围,将“一地事务所”发展成“国家级事务所”。梁振英指,内地有部分省份仍欠缺专业服务能力,而香港专业服务业有责任将内地业界“做大做强”,以免国家对专业服务的需要,成为西方国家“卡脖子”的机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就指,香港作为中国唯一普通法法域,本港普通法专才可在大湾区发挥独特优势。律师在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后,可在9个内地城市,提供民商事法律事务,相信能够为内地提供专业力量。

郑若骅:法律知识非律师专利培养青年正确法治观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19日)在香港律师会法律周30周年开幕礼上致辞,指法律知识并非律师的专利。律师会1991年起举办法律周,不遗余力地推广公益法律服务,不单让普罗大众有机会学习实用的法律知识,更启发了更多律师投身社区服务。 郑若骅说,30年来,法律周的活动内容越趋丰富,至今已经服务超5万多名市民。2012年法律周首度开设免费法律咨询专线,现已获得恒常化,促进各界人士寻求司法公正的权利。而小学生与律师义工的交流活动,充分展示律师会对于青年一代的关顾,向他们灌输奉公守法的重要性、正确的法治观。 法律执业者在促进司法公义方面担当重要角色,而法律周正反映了法律界实践社会责任的承担,与律政司「法治公义,普惠共享」的愿景相互呼应。感谢律师会多年来投放大量资源,以及各位律师献出宝贵时间及专业知识,通过业界合作发挥协同效应,携手推动香港法治社会的持续发展,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希望社会大众能够携手,一同遵守法律、尊重法治,保护司法独立。

林郑:本港法治一向备受认同坊间有关报告主观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19日)在香港律师会「法律周30周年」开幕礼致辞时表示,本港法治情况备受认同,留意到近年坊间有组织对香港法治情况作问卷调查和报告,一般以预设问题收集意见,难免较为主观。 林郑月娥说,律政司已启动专项法治数据库,会以客观数据,协助大众理解香港法治实践情况,并在有需要时作出改善。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社会大众对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信心,对于维护法治不可或缺,否则市民或会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方式,解决与他人或与政府的纠纷,法治因而受损。有关信任建基对法治的了解,法律界有需要提高普罗大众对法律认知。

李家超:改革法援制度防滥用及垄断年底前全面执行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昨日(26日)发表网志指,改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措施除防止滥用及优化程序外,亦防止个案只集中由少数律师办理,对受助人更加有利。政府会尽快落实措施,在年底前全面执行。 李家超表示,《法律援助条例》容许受助人在民事案件提名律师,但提名不适用于刑事案件。在改善措施下,法援署会直接委派大律师或事务律师。这符合基本法第35条香港居民有权选择律师的规定。首先,有关人士可选择法援提供的律师或选择自行聘请律师,而法援署委派律师时会根据案件性质、律师的专业范畴和经验作考虑,确保有关人士获派称职的律师,以保障受助人得到公平审讯。另外,法援涉及公帑,政府必须确保用得其所。事实上在裁判法院已运作多年的当值律师服务,亦是由公帑资助的委派律师代表被告人,被告人可选择这公帑提供的委派律师,亦有权自聘律师。 李家超指出,改善措施除防止滥用及优化程序外,亦防止个案只集中由少数律师办理,例如在2020年批出的司法覆核法援案件显示,处理最多有关案件的10名事务律师接办所有案件的94%,而处理最多案件的10名大律师则接办所有案件的62%,一般而言,司法覆核案件都由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共同处理。减低案件高度集中于少数律师,除可防止垄断,对受助人更加有利。 李家超说,在刑事案件方面,法援署会直接委派适合的大律师或事务律师(除特殊情况例如所提名的律师已在下级法院代表受助人)﹔在司法覆核方面,设立个别律师可接办案件限额,大律师每年3宗,事务律师每年5宗﹔减低个别律师每年可接办整体民事案的限额,大律师由每年20宗案件减至15宗(减幅25%),事务律师由35宗减至30宗﹙减幅15%﹚﹔法援署会加强个案管理及监察委派律师表现,法援署署长亲自主持专门监察处理司法覆核案件的委员会,并订立机制,加强管理及监察有关律师的表现,包括针对表现欠佳的律师把其个案转派至其他律师,从法援律师名册内除名,列入欠佳记录册,或发劝戒信等﹔法援署会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发放更多统计数字和资讯,令公众更了解法援署的运作及实际操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