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Canbin2022-08-05T15:04:48+08:00 政府昨日表示,综合招聘考试(CRE)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暂定于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今日(5日)起报名参加,8月18日下午5时前递交申请书。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今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书(CSB31(7/2022))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亦暂定于12月10日在其他7个城市举行,包括北京、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现申请在香港应考的人士将不获准再申请在香港以外地区应考。 综合招聘考试: 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 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应考虑参加此轮考试; 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测试不同等级的成绩,可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中英语文科获接纳的等级成绩替代; 不同的公务员职位有不同的中英语文能力要求,应征者须留意有意投考的职位的有关要求。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务员职位招聘,所有申请人无论过往曾否参加由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基本法》测试或在个别局/部门公务员职位(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招聘过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测试,都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是一张设有中英文版本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全卷共20题,考生须于30分钟内完成。考生如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及格成绩,有关成绩可用于申请所有公务员职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2022至23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