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今早抵中环交提名表参选特首 已取得786张提名票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由本月3日开始,至本月16日结束。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日早上前往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递交提名表,报名参选特首。 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出,其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的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李家超今日提交报名表后对媒体表示,已取得786张选委提名票。他感谢选委支持,指是对他非常大的鼓舞。 他今日介绍,其施政理念主要三方面,第一是以结果为目标解决不同问题;第二全面提升香港竞争力;第三是奠定香港发展稳固基石。他说,自己要强调团队精神,会强化共同解决问题的团队文化。 李家超说,自己会继续选举工作,今日也会有交流会和选委交流。他还会邀请界别或专业人士就专题进行交流。 李家超说,希望尽快撰写政纲。他强调,政纲目前还在收集意见,他会就他关注的问题、涵盖方方面面来撰写,尽快向社会解释他的施政理念。

李家超竞选办:已收到逾200张选委提名票

陈勇(右)表示,李家超竞选办已收到逾200张提名票 近日来,不少选委已提名李家超,李家超竞选办副主任陈勇表示,已收到逾200张提名票,但具体数字仍要统计,要查核有否错漏。 陈勇指,十分感激各位选委的热烈支持,在星期日亲身过来提交提名表格,包括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亦亲自到场,让竞选办及义工感受到极大鼓舞。 梁振英下午到李家超竞选办所在的湾仔中环广场,他逗留约15分钟,未有回答传媒提问。而被问到是否向李家超给予提名时,梁振英则点头示意。 根据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作出,其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

李家超感谢选委提名 被问修例风波责任:历史会有公平评价

前香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昨日(9日)正式宣布决定参加第6届香港行政长官选举,今日(10日)上午继续有选委到其竞选办公室递交提名,李家超下午回竞选办公室时会见传媒,他表示感谢各位的支持,竞选期间将严守防疫距离要求,与选委会面会以网上方式进行。 李家超表示,由昨天宣布参选以后,选举工程已正式展开,他与不同选委接触,选委们聆听他的参政理念后都表示支持,并亲身到他位于湾仔的竞选办公室提交选举提名,他对支持的选委表示感谢。 李家超指出,已经与竞选办公室的同事商量,竞选期间将严格遵守防疫规例,因此会见选委的活动需要在网上进行,今日下午安排两场网上会面,不同界别选委交换意见,聆听不同界别的诉求。他表示收集意见后,将与办公室的同事整理政纲,再在向外界公布,市民及公众可以留意办公室的资讯。 再被问到是否在宣布参选前到访深圳,得到中央官员的祝福,他指与内地政府有任何接触,要公布的就会公布,不会的就不会,他亦不会再重复这立场。 有记者关注李家超在修例风波的角色。李家超回应时表示,2019年逃犯条例修例中,当日的初心是为了打击犯罪并履行相关责任,然而修例期间最终引发一连串暴力及“港独”行为,加上外国势力合手及推波助澜,当时的情况市民公众都有目共睹,相信历史会有公平的评价。

立会换届选举明起接受提名 选举事务处提醒尽早交表格

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提名期由明日开始至11月12日结束,由地方选区选出20名议员、功能界别选出30名议员和选举委员会界别选出40名议员,合共选出90名议员。选举事务处发言人提醒,获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即使表格上有任何错漏,也可在提名截止前有时间更正。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地方选区选举、功能界别选举或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亦必须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然而,以下12个功能界别可接受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递交提名,包括: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第一);工业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务界;进出口界;以及保险界。 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或与有关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繫。至于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获提名人士毋须为选举委员会委员。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丧失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当选为议员的资格的情况,以及获提名的候选人须遵从的规定分别载列于《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37、39及40条。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100名但不多于200名有关选区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只可以其所属的地方选区的选民身份就该地方选区签署一份提名表格。地方选区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亦必须同时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四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以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就地方选区选举签署一份提名表格。 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有关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可签署提名人士参选的提名表格最高数目,不得超逾有关功能界别的席位数目。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亦必须同时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四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以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就功能界别选举签署一份提名表格。 至于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方面,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四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就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签署一份提名表格。 发言人提醒,根据相关法例,若选举委员会委员以某身分签署为提名人的提名表格数目,超过该委员以该身分所可以签署为提名人的提名表格数目,一般来说只有在最先提交的提名表格上的签署方为有效,而其后提交的提名表格上该委员的签署,均属无效。 发言人又指,如有关候选人未能在提名期结束前补足所需的地方选区或功能界别选民或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签署,会令提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