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提名期今开始 候选人获准举行与选举相关聚集

香港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由今日(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选举事务处早前表示,由于4月15、16日为公众假期,提交提名表格期限为4月14日下午5时。候选人须在提名期内亲自到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提名表格可于展城馆地下索取,或于互联网下载。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作出,其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选管会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杨家雄为是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香港特区政府昨日表示,考虑到行政长官选举的特殊性,政务司司长已行使有关权力,允许「行政长官候选人」在今日至5月8日期间,豁免2人「限聚令」及禁2户以上跨家庭聚会规定。 获准的群组聚集及/或多户聚集包括: 由4月3日起至4月23日(或候选人资审会就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资格作出裁定当日,视乎何者较早而定),「行政长官候选人」获准举行与选委会委员之间与选举相关的聚集。若某聚集最终并没有任何选委会委员出席,则不属获准许的聚集; 在4月23日(或资审会就候选人的资格作出裁定当日,视乎何者较早而定)至5月8日期间,「行政长官候选人」获准许举行与公众之间与选举相关的聚集。 有关准许只适用于在受《第599G章》规限的公众地方内进行的室内聚集,而不适用于户外的群组聚集。参与人士在入场前必须量度体温、在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不可提供食物或饮品。 香港特区表示,行政长官选举为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的选举,情况的特殊性毋庸置疑。豁免行政长官候选人与选委会委员的聚集,可确保委员在作出提名及投票时,对候选人有充分的认知,以作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决定。 香港特区提到,考虑到行政长官的重要宪制地位,而是次选举为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需要进行竞选活动,向香港社会宣传其政纲和理念。整个竞选过程体现新制度具有广泛代表性,并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和社会整体利益。让选委及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施政方针,亦可令政府日后施政更为顺畅。因此,作出有关豁免符合公众利益,亦有必要性。

香港特首选举明日展开提名 下月8日投票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日)在政府高层记者会上表示,行政长官选举将如期在明日(4月3日)展开提名,5月8日进行投票。 林郑指出,选举委员会、选举事务处已经在进行程序工作,包括刊宪说明4月3日至16日是第六届行政长官的提名期,亦按照法例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杨家雄为是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被问及会否参选特首选举,她表示,不会回答本人意愿,但相信随着提名期开始,情况会明朗化。她又指,上次一度延迟选举会是艰难但明智的决定。 至于选举会否再延期问题,林郑表示,此前引用紧急法延后选举是艰难但必要的决定,回望过去一段时间的确诊数字高企,“睇落系非常有必要同好明智慨决定!”她说如果上月没押后,“由提名期,到竞选期,到投票将会啱啱系香港疫情慨高峰,好多嘢都做唔到,包括两人限聚令,跨家庭唔准见面,系做唔到㗎。所以我同曾局长都觉得,当日咁难决定,系应该为香港做呢个决定!” 林郑续指,今日情况相反,“是人都认为”香港已经过了高峰期,包括专家、学者及在座记者,目前正稳步回落,虽然未至可以推行全民强检及放宽社交措施,但“如果情况继续,应该可以按原订延迟了的日期于5月8日举行特首选举。” 她指虽然法律上有特别情况可以再次延后选举,但她不希望如此,当局会尽最大努力做好筹备工作,让选举如期举行。她形容5月8日是“最后日子”,让候任特首可以预备工作。

香港特首选举如期开展提名期

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由4月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早前有消息指,特首选举将会延期一年。不过,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在抗疫记者会上回应,至今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当局仍会按照4月3日开展提名期。 有消息指,当局将于4月8日左右有重大公布,届时会宣布特首选举因疫情而延迟一年举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作出《决定》。文章又指,延迟特首选举因“抗疫只抗到一半”,不利施政连贯性。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未有听闻会押后选举或延任的消息,人大常委会预计4月底开会,暂时未知有否涉及香港议程。 林郑月娥于2月18日,引用《紧急法》将原定于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押后至5月8日;同时宣布将原定于2月20日展开的特首提名期押后至4月3日。

香港特首选举提名期下月20日至3月5日为期14天

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将于3月27日举行,香港选管会发表行政长官选举选举活动指引,指特首选举提名期下月20日展开,3月5日完结,为期14天。 当局在去年10月曾向立法会交代选举安排时,曾经表示提名期定在下月15日开始,为期16天,即是新提名期开始日期比原本安排迟五日,提名期亦缩短两天。 活动指引因应选举制度的改变,作出多项修订,包括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候选人资格,资审会可要求选举主任提供意见,并根据国安委的审查意见作决定。 选举事务处于投票当日,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第一轮投票时间是上午九时至十一时,取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的候选人,即在选举中当选。主投票站会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核实选民身分及发出选票。 如特首寻求连任法例无要求须辞职或休假 若现任特首如寻求连任,现行法例并无规定特首须辞职或休假才可参选。但若于某种情况下因为要继续履行行政长官的职务,则需要清晰分摊作为行政长官职务相关及作为竞选活动,两个不同目的而使用的资源,并需要将选举相关的开支计入其选举开支及在选举申报书中清楚列明。 今次是中央完善选举制度下的首场特首选举。据了解,政府已部署好特首选举投票日的安排,约1500名选委将获安排在当日早上投票,今届采电子派票,投票时间长约两小时,之后预料以人手点票。

梁振英:相信下届立法会将比过往任何一届更能按基本法行事

2021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于昨日(12日)结束,共接获154份提名。地区直选、功能组别以及选委会界别,全部90个议席都出现竞争,预料今届将是回归后首次没有议员自动当选的立法会选举。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早(13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相信下个月选出的立法会,将可以比过去任何一届更能按照基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理性行事,履职尽责,服务社会,贡献国家。 梁振英指出,提名期昨日结束,目前未知谁人会通过资格审查和赢得选举,但获提名的人总体的资历完整,大多数人都是行业翘楚,有心有力,而且社会和个人背景多元,有广泛代表性,也有长时间服务社会和论政的往绩。

年底立法会选举提名期10月30日开始

政府昨日(17日)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指,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12月19日举行,提名期定于10月30日至11月12日,10月初会刊宪公布。 文件中指,当局已借得足够场地供设立超过620个一般投票站,教育局亦已将投票日翌日定为学校假期,以配合学校管理机构借出场地作投票站。当局将在湾仔会展中心设立一个选委会界别投票站,以供该界别的选民投票,并且计划招募约36,000名工作人员,负责投票及点票相关工作。 与往届不同的是,政府计划将投票时间改为上午8时半至晚上10时半。今次选举将采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及其他改善措施,选举事务处认为,有需要让投票站工作人员有更多时间,对设备和包括數据网络连接的其他设置进行最后检查。 点票安排方面,地方选区会继续采用一贯投票兼点票安排,投票站在投票结束后,会立即转换成点票站。功能组别的点票安排大致沿用以往安排,集中在中央点票站以人手进行点票。至于新增的选委会界别,亦采用中央点票安排,并会在光学标记阅读系统的辅助下,进行自动点票工作。 此外,政府表示,会在竹篙湾检疫中心内设立投票站,让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投票。当局提醒不在港但有意投票的选民,应尽早规划行程及预留足够时间完成抵港检疫安排。至于容许家居检疫的选民,卫生防护中心不建议为该类选民提供特别投票安排,指走入社区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