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揽炒区议员李志宏指骂警员扰乱罪成判囚7个月

李志宏(右二)被判入狱7个月。   前年5月24日,揽炒派借政府推行国歌法为由,煽动示威者在港岛铜锣湾及湾仔一带,进行非法聚集及游行。警方当日严正执法,采取驱散行动拘捕193人,当中包括揽炒派前沙田区议员李志宏。李志宏今日(28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成,被判入狱7个月。 裁判官判刑指,本案控罪性质严重,案发时有多名不满警方的人士聚集,被告的行为很大机会煽动他人情绪,令他们作叫嚣、咒骂等附和行为,增加使用暴力的风险。裁判官认为从被告针对的对象、表达方式等看来,他非单纯发泄,法庭有责任保护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员。裁判官重申,现场亦有记者和途人,犯案过程历时不算短,若有人受到鼓动,严重可引致人命伤亡。裁判官以监禁8个月为量刑起点,念在被告初犯和服务社区多时减刑一个月,被告入狱7个月。被告提出上诉,期间希望获准保释,遭裁判官拒绝。 被告李志宏(25岁)被控于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坚拿道东及轩尼诗道交界的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暴青拒捕抢警枪判囚4年9个月警:判刑具阻吓力

揽炒派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广场发起「和你shop」,一名时年16岁的男生被裁定暴动、企图无牌管有枪械、拒捕共4罪罪成,今日(23日)在区域法院判监4年9个月。警方欢迎裁决,指法庭判决反映事件的严重性,以及当中的暴力程度,警方认为判刑具有阻吓力,希望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警方重申,绝对不会容许任何破坏公众秩序、影响公众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及违法行动定必果断执法,追究到底,以维持社会秩序及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又指,事件中被告企图抢枪,由于追捕过程混乱,出现情况是在所难免,但警方对保管枪械有足够指引及支援,亦会提示前线警员要提高警觉性。 案发在前年12月28日,被告陈镇显被指在上水广场外行人天桥和2楼大堂抗拒2名警务人员,企图抢走警员的霰弹枪,警员作供时指,被告的手指一度碰到枪的扳机位置连拉3下,但未能成功开枪。被告早前承认拒捕罪,再被裁定暴动和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成,但袭警罪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