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选」案|黄之锋等5人认罪3人冀尽早判刑

47名揽炒派早前组织或参与所谓「35+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29人已表明会认罪。其中5名会认罪的被告黄之锋、谭文豪、谭得志、郭家麒、杨岳桥,今早(5日)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3名被告表示,希望在其他不认罪被告的审讯前尽早获安排进行求情及判刑,另外两名被告则表示在审讯前或后均可。律政司暂未能告知法庭希望何时处理求情,陈庆伟法官遂要求律政司明日告知法庭其意向。 律政司今日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罗天玮及署理高级检控官庄文欣作代表;蔡维邦资深大律师代表谭文豪、郭家麒、杨岳桥,文浩正律师代表黄之锋,梁宝琳大律师代表谭得志。 蔡维邦资深大律师表示,谭文豪等3人还柙多时,等待期间心情焦急,希望在其他不认罪被告的审讯前尽早获安排进行求情及判刑,而各人求情约45分钟。谭得志及黄之锋则表示,求情将在两小时内完成,对于在审讯前或后处理求情保持中立态度。陈官指示辩方,求情陈词应限于20页之内,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总结均须限于2页内,中文信件须翻译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档法庭。陈官另指,法庭现只收到本案案情摘要,并没有完整版案情,律政司回应指正在准备。 29名认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钟锦麟、赵家贤、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迪、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岑敖晖、王百羽、袁嘉蔚、冯达浚、吴敏儿、范国威及吕智恒。他们会分11批在高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林卓廷、陈志全、梁国雄等余下18名被告则不认罪。

香港前揽炒区议员陈易舜认烂赌拖欠师友议助等人70万

揽炒派人士、前观塘区议员陈易舜近日卷入金钱纠纷,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文,指控陈「问大量人借钱唔还」。陈易舜昨晚(16日)终于发文道歉,承认自己沉迷投资及赌博,又屡次讲大话,向朋友、老师及同学借钱不还,甚至拖欠议员助理工资,总金额多达70万元。 陈易舜帖文中提到,自己自中学毕业以来已理财不善,更一直沉迷投资赌博,包括期指、正股、足球、赛马等,金额由几千至数万一次。他坦白自己「十赌九输」,但依然选择沉沦,继而欠上大量金钱。更以谎言欺骗友人金钱,包括以民政署拖延开支偿还等理由欺骗友人,并在事后多次拖延及失踪。受影响人士包括圣若瑟英文中学5位老师及约20位同学、中大1位老师及约20位同学、附属学院2位老师、数位友人以及5位议员助理,拖欠金额约70万。 陈易舜又称,会痛改前非妥善管理财政,脱离任何投资、赌博工具,以及接受戒赌中心辅助,亦会在稍后交代日后的还款程序,并会逐一通知当事人及列明清晰还债时间表,以及考虑债务重组或申请破产等方案。 另外,陈易舜曾担任圣若瑟英文中学第21届学生会主席。该学生会昨晚亦于社交平台宣布,永久罢免陈易舜作为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又指部分成员亦被拖欠金钱,承诺会全力协助受害师生去追讨其损失。 翻查资料,陈易舜曾在2020年12月,连同另外7人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涉嫌在同年11月中大举行网上毕业礼期间,在校内参与非法集结。

揽炒区员姚钧豪宣誓无效被DQ 香港特区政府刊宪议席悬空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7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大埔区议会宏福选区一民选议员议席出缺。该区民选议员姚钧豪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第21条离任,他的议员席位已由今年6月6日起悬空。 姚钧豪前年3月于大埔挑衅及用镭射笔照射便衣警,被控参与非法集结、无牌管有无线通讯器具罪,去年8月底被判处监禁3个月。当局一度安排姚于狱中宣誓,但后来取消。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要求所有区议员宣誓,大埔区议员姚钧豪因非法集结案在囚而未参与宣誓,他在出狱7个月后始获安排宣誓,今年6月1日获安排在金钟政府总部宣誓。其后姚钧豪收到民政事务局的信件,指他曾宣扬含有“光时”等字句在内的“港独”主张,要求他解释其行为如何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要求。惟姚钧豪未予回覆,民政事务局其后向他发信,裁定其宣誓无效,即时丧失大埔区议员资格(DQ)。

揽炒派海外办艺术展播「独」 被通缉刘祖迪到场支持

相继有反中乱港的「揽炒派」份子逃到海外,并成立多个组织,有组织近日在英国办港独艺术展,疑一方面壮大海外「港独」,另一方面企图以筹款为名「掠水」。是次展览有11个「艺术家」参展,展览于本月14日开始,为期两周,场内展示画作、书法、影像及3D物品等,书法含大量政治口号及标语,亦有参展人制作写有「光时」口号的「护照」。被香港警方通缉、绰号「揽炒巴」的刘祖迪于开幕当日亦有到场。 早于2019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期间,曾高调参与海外煽动暴力活动的「暖气军师撑香港」、「伞聚」等网上组织,近日在伦敦举办「香港民族艺术展」,展览名称明显有「港独」色彩,声称要「全面回顾香港社运」、「提供平台,讨论港人身份」、「为香港民族编年史」等。 据悉,符合条件参展者每个「作品」需提交60英镑(约613港元)参展费,期间有主办方向参展者暗示,若成功卖出「作品」,可捐部分款项资助海外手足。此外,「暖气军师撑香港」亦在社交平台发贴招募义工助筹备艺术展,「以及将来各种声援香港,以及协助香港人于英国安顿活动」,贴文中hashtag(标注)「英国战线」、「海外战线」、「光时」等字眼,招义工目的不言而喻。

揽炒「初选」 范国威申保被拒

47名发起或参与去年民主派「35+」初选人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将交付到高院原讼庭审理,当中有34名被告要还押候审。其中一名须还押的被告、前立法会议员范国威,继去年9月后,上周四(14日)再次向高院原讼庭申请保释。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丽冰当日听罢双方陈词后,延至今(19日)宣布结果,决定拒绝让范保释。她稍后将颁判词解释决定理由。 本案共47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他们当中有13人现获准保释,分别为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黄子悦及陈志全。其余被告则须还押,当中包括因其他案件正在监狱服刑的戴耀廷、梁国雄、区诺轩、朱凯迪及尹兆坚共5人。另外,邹家成和余慧明一度获准保释,但因违反保释条件要再度被还押。

香港前揽炒区员叶子祈拒戴口罩等4罪成 判监8个月缓刑罚款8万

前西贡区议员叶子祈去年5月在一辆公共巴士上无戴口罩,被票控违反防疫规例,另被控误导警务人员、滋扰公众及故意阻挠巴士司机等共4罪。被告于2月17日被判4罪成立后,还押至今天(1日)被押解回观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杜浩成判他监禁8个月,缓刑2年半,另须就4罪合共罚款8万港元。裁判官表示,考虑到案件先后因为惩教署安排、被告在狱中确诊新冠肺炎,以及裁判官患病等情况而多次押后,导致被告遭还押长达44天,亦因此心感沮丧,故特准判被告缓刑及罚款。 现报称无业的27岁被告叶子祈,被控于2021年5月7日在将军澳隧道巴士转乘站提供虚假资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内不戴口罩,意图妨碍或拖延达到公正的目的,以图误导警员叶智泓;及于同日在将军澳隧道796C巴士上没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责任,对公众造成滋扰;以及在无合理辩解下故意妨碍、阻挠或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传票罪则指被告在登上或身处公共交通工具时,没有佩戴口罩。 控方透露,被告并非首次被检控无戴口罩,他曾于2021年承认1项相关传票罪,被罚款2,000港元。辩方求情指,被告曾于英国求学,攻读大学的工程学课程,并在毕业后于美国一间汽车公司工作1年。2019年初,被告为了照顾病母返港,同年成功当选西贡区区议员。被告于求情信中,承认他案发时的行为愚昧无知,承诺不会重犯。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的罪行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被告因为在巴士上没有佩戴口罩,引致警员接到报案而来调查,及后被告向警员讹称有合理辩解而不佩戴口罩,其行为干扰警方执法,影响司法公正。加上被告有意违反政府公布的防疫条例,考虑新冠肺炎是生死攸关的事件,在各方面都影响社会。因此案件牵涉的公众利益并不一般,而是十分重大。但鉴于判刑有所延误,故决定判处缓刑。

前揽炒区员叶子祈搭巴士拒戴口罩4罪成押后下周四判刑

前香港西贡区议员叶子祈去年五月在巴士上脱下口罩与乘客争执,早前被裁定误导警务人员、公众滋扰、故意阻挠巴士司机及违反“口罩令”共四罪罪成。他原订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但惩教署在庭上表示基于疫情,叶子祈身体状况不适宜到庭,案件押后至下周四判刑。 27岁被告叶子祈被控于2021年5月7日在登上或身处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没有佩戴口罩。 他另被控于同日在将军澳隧道796C巴士上没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责任,对公众造成滋扰,而这种疏忽的后果是危害公众的健康与舒适;在巴士转乘站提供虚假资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不佩戴口罩,意图妨碍或拖延达到公正的目的,以企图误导警员;及故意妨碍、阻挠或或分散司机的注意力。

邹家成涉违反担保条件保释遭撤销须即时收押

社运人士邹家成因参与前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自去年6月准保释候讯后,昨天(12日)到警署报到时被警方国安处拘捕。邹今午(13日)被解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负责处理保释事宜。控方表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邹的保释条件已遭违反或相当可能遭违反,要求法庭将他收押。最终法庭认为邹违反保释条件,未能相信他不会再危害国安,故撤销其担保,下令他须还押惩教看管。 邹于去年6月22日在高院法官杜丽冰席前获批保释,当时保释条件为5万港元现金担保、其胞姊5万港元人事担保、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宵禁令、每日到警署报到、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公众平台,发表可能视为违反国安法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参与或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及领事等人,以及不得接触初选案的控方证人。法庭今日没有交代会否充公被告的保释金。 初选案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及赵家贤等共47人,他们同被控1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仍处于裁判法院聆讯阶段,等待进行交付高院程序。现时获准保释的被告共有14人,包括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余慧明、陈志全及黄子悦。

邹家成再被捕涉保释期间发表危害国安言论

反对派47人涉参与「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今有13人获准保释候讯;其中一名被告邹家成在六月向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申请保释获准。警方国安处今日采取行动拘捕邹家成,指他违反法庭保释条件,即在保释期间发表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和行为,他会被通宵扣查,于周四(13日)下午被带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邹家成的社交专页指,他于北角警署报到期间被国安处指违反保释条件,被安排录影会谈。邹家成于2021年2月被落案控告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外名,还押4个月后获高等法院在有条件下批准保释。 据悉,邹家成在保释期间,多次在其FB发表政治性言论,包括借「831事件周年」等试图激发市民对政府之仇恨,及借扭曲保安局局长言论,呼吁群众于立法会投票日不要出街,疑似鼓动他人不作投票等等,有关言论或被视为违反法庭保释条件。

内会捣乱违特权法工党郭永健认罪囚14日

2020年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阻碍立会人员执行职务事件,7名时任立法会议员及1名时任议员助理事后被控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工党主席、时任张超雄议员助理郭永健上月承认藐视立法会及妨碍立法会保安2罪,但控辩双方未能就案情达成共识,需召开「纽顿聆讯」传召证人作供。裁判官屈丽雯今(17日)裁定,郭未必有伸手绊倒保安员,结果就2罪判郭入狱14天。 被告郭永健(34岁)承认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1号会议室,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致令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以及抗拒或妨碍正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简广荣。 裁判官首先就「纽顿聆讯」的争议事项、即被告有否伸直左手令事主简广荣绊倒作出裁决。裁判官表示,整个跌倒过程只有大约1秒,所有呈堂片段均拍摄不到被告左手如何触碰简的胸口。但其中一段片段拍到可见到,简开始向后挨时,被告的左手肘仍然屈曲。裁判官因此不能排除简只是失平衡跌倒,而非由被告推跌。 辩方律师在裁决后求情指,被告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曾任港大学生会会长,年轻时已很关心社会政策,特别关注弱势社群、残疾人士及长者。希望法庭考虑短期监禁或以缓刑处理。裁判官在判刑时就引述案情,指被告案发当时将600多张纸张、分3批掷向正在开会的议员。裁判官指出这属袭击行为,虽然纸张的杀伤力有限,但有相当可能会击中他人,正如时任议会陆颂雄就表示自己曾被纸张击中后脑。案发时内会主席已经空缺近5个月,当日会议要处理急切事务,被告作为议员助理无可能不知道。被告犯案前,会议已数度被混乱打断,浪费了人力和公帑,而被告的行为亦令会议中断近15分钟。裁判官认为非监禁式刑罚不足反映控罪严重性,最后决定判处14天即时监禁。被告在本案前,已因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去年6.4的未经批准集结,而被判监8个月。今天裁判官指本案属不同事件,因此本案刑期须与旧案分期执行。

搭港铁无戴口罩兼爆粗前揽炒区议员黄兆健被罚近万元

自行辞职的揽炒派前大埔区区议员黄兆健,曾于疫情高峰期多次不戴口罩出席公开场合,完全无视防疫规例。今年4月,黄兆健在乘搭港铁期间涉未有戴好口罩,被休班警截停要求戴好口罩时更无品「爆粗」,最终因为在港铁范围讲粗口被判罚款4000元。他今日(16日)在社交网站发文,交代今日再被法庭裁定违反有关佩戴口罩的规例,要另被罚5000港元,总罚款近1万元。 黄兆健上月底再社交平台发文,指今年7月法庭就他在港铁范围内向警员讲粗口罚款4000港元。当时更接获警方通知,指法院将与12月中传召他上庭,加控其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规例列明,指明期间内,任何人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违者可被处以5000元定额罚款。 另外,根据《香港铁路附例》第28H条,任何人于铁路处所之上,不论何时不得使用任何威胁性、粗秽、淫亵或使人反感的言语,或闹事、行为不检、行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为。违例者最高可罚款5000港元。

拒宣誓被DQ 前揽炒区议员蔡志强流窜英国

区议员宣誓9月10日展开,揽炒分子、前东区区议员蔡志强因未出席宣誓仪式而被即日取消资格,之后就无再交代去向。不过,蔡志强昨日(23日)突然在fb发文,透露自己出席曼彻斯特中央图书馆举办的放映活动,至于其fb个人简介中的居住地亦已改为曼彻斯特。换言之,蔡志强已流窜英国。 政府自9月10日开始分批安排211名区议员宣誓,蔡志强于宣誓日当天在fb发文狂妄宣称「绝不会参与有关区议员宣誓仪式」,帖文最后还公然以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光时」标语作结。

前区议员叶子祈否认违疫误警滋扰3控罪 案件延至下月覆核

西贡区前区议员叶子祈于今年5月在一辆公共巴士上没有佩戴口罩,早前被票控违反防疫规例,另被控误导警务人员、公众滋扰及故意阻挠巴士司机等3罪。案件今日(1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叶子祈否认3项控罪,排期至12月15日作审前覆核。就违反防疫规例的传票,叶则临时申请暂缓答辩,将于同日再答辩。 被告叶子祈今天由当值律师代表。控方于审讯中传召5名控方证人,引用一条长约44分钟的巴士闭路电视片段及4条总长8分钟的开源片段。 报称无业的26岁被告叶子祈,被控于5月7日在将军澳隧道巴士转乘站提供虚假资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内不佩戴口罩,意图妨碍或拖延达到公正的目的,以企图误导警员叶智泓;及于同日在将军澳隧道796C巴士上没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责任,对公众造成滋扰,而这种疏忽的后果是危害公众的健康与舒适。 故意阻挠巴士司机罪则指叶因无戴口罩,无合理辩解下故意妨碍、阻挠或或分散司机的注意力,违反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57条。传票则指叶在根据法例第599章附属法例I第3(1)(b)条指明的期间内,在登上或身处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没有佩戴口罩。

邓炳强:许智峰等煽杯葛立选行为卑劣市民应认清其歹毒心肠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8日)以《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不容掉以轻心》为题发表文章,强调要切实防范和尽早制止任何危害国家或香港安全的行为。他又提到,许智峰等「走佬」外国的反中乱港分子,近日公然在网上煽动香港市民杯葛立法会选举,行为卑鄙,呼吁市民认清这班无耻之徒的歹毒心肠,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 邓炳强表示,上星期自己因手肘受伤发炎,入院接受了小手术及跟进检查。他形容今次上了宝贵一课,亦再次提醒自己,无论在照顾身体或工作上,任何看似不严重的小事,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防微杜渐。引申到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更要切实防范和尽早制止任何危害国家或香港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不能让破坏分子有机可乘,颠覆香港。 邓炳强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由乱变治,社会秩序重回正轨,但还要时刻保持警觉,慎防反中乱港分子再生事端,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安宁。他说,社会上仍有少数激进分子死心不息,透过潜移默化的「软对抗」方式,包括媒体、影片、刊物、文化艺术甚至网络游戏等,煽动及鼓吹暴力,挑起对国家和特区政府的憎恨,市民必须对此高度提防。 邓炳强提到,最近有「走佬」外国的通缉犯及流窜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例如许智峰等人,在社交网站发帖,煽动香港市民杯葛抵制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在选举当日投白票,他们的行为或已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亦有可能干犯香港国安法相关条文。他直斥,这些死心不息意图「揽炒」香港的破坏分子,犯法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公然「走佬」弃保潜逃,无耻地乞求外国庇护,当中许智峰在香港涉嫌干犯最少「九宗罪」而被检控,他不但欺骗法庭以获批准离开香港,亦用诸多借口为自己卸责,是羞耻、虚伪的懦夫行为,亦令家人蒙羞。 邓炳强续指,若许智峰认为投白票以反制立法会选举是合法合理,为何自己不回港进行所谓的「抗争」,反而卑鄙地煽动市民违法?正所谓「叫人冲、自己松」,行为卑劣。市民应认清这班无耻之徒的歹毒心肠,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否则很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任何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必定严正执法,不会让违法分子逍遥法外。 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将于本星期五(12日)截止,邓炳强呼吁爱国爱港的有能之士,不论来自社会任何阶层,不论政治背景,只要真诚拥护《基本法》并效忠香港特区,就应把握机会积极参选。他也鼓励所有合资格的选民在12月19日踊跃投票,选贤任能,让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在完善选举制度下的议会内,为市民发声,协助提升香港特区的管治效能,为香港开创新局面、新未来。

47泛民初选案今再提讯押后至11.29继续交付高院程序

47名揽炒政棍因非法「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日(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由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处理把案件交付到高等法院审理的程序。不过由于交付程序仍未完成,罗官将大部分被告的案件押后至11月29日继续处理,而下午将会处理刘伟聪及黄碧云的交付程序,及何桂蓝保释申请。 本案47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 47名被告中有14人获准保释,包括陈志全、杨雪盈、林景楠、吕智恒、刘伟聪、黄碧云、郑达鸿、柯耀林、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邹家成及余慧明,其余33人续还柙候讯。  

非法「初选」案陈志全获有条件保释不得发表危害国安言论

47名揽炒政棍因非法「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今(16日)早于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经考虑后,批准陈志全保释。保释条件包括10万元现金担保,另加「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弥明等3人的人事担保。陈志全每星期需到北角警署报到4次,并需遵守晚11朝7的宵禁令,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不得离开香港,保释期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或作出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言论及行为行为、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选举,亦不得接触任何外国官员及议员等。 陈志全为案中第14名获准保释候审的被告,另13名获准保释的被告包括杨雪盈、林景楠、吕智恒、刘伟聪、黄碧云、郑达鸿、柯耀林、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邹家成及余慧明,其余34人续还柙候讯。案件已排期于9月23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