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拘捕《立场新闻》高层无关新闻自由西方诋毁反映双标

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就《立场新闻》的编辑及时任董事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拘捕,作出偏颇和失实的言论或报道,政府发言人今日(30日)回应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必定依法处理,警方针对《立场新闻》的执法行动,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根据证据而采取的。 发言人表示,言论和新闻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香港国安法第4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权利和自由。然而,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等自由是可以为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 发言人续指,警方今次的行动是针对被捕人士的犯罪行为,与新闻和出版自由完全无关。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试图扭曲事实,恶意诋毁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是粗暴干预香港的事务,以及反映他们的双重标准,特区政府深表遗憾。 发言人最后表示,在过去一年,市民回复正常生活,国家安全风险减退,这些成效得来不易。特区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

汤家骅:《立场》停运属有关机构决定非法庭要求

警方拘捕《立场新闻》七名现任或前任董事及高层,指他们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立场新闻》停运,属有关机构的决定,并非法庭要求,但引起部分市民、甚至国际间以为是警方要求停运并影响新闻自由,认为是错误的看法。 汤家骅今早在电台节目指出,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若正常地批评政府或作出正常事实报道等,并不受有关条例规限,但如果煽惑他人进行非法行为、令人对政府产生敌意,可干犯有关条例。 被问到传媒是否不能专访或引述逃犯说法、以及若于报道中删减具煽动意图的字眼又能否避免触及煽动罪,汤家骅说,若刻意帮助宣扬犯罪意图,就可触犯法例。他建议,警方就今次案件列出有何文章涉及违法风险,若市民知悉有关文章是有问题,但仍然在社交平台展示,可招致违法嫌疑。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立场新闻》有文章提到「中共赤裸地滥用权力,用法庭展示只手遮天的威能」 ,汤家骅表示,这些字眼具争议性,或会令人有憎厌及敌视中央感觉,而背后有这个动机,有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