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威涉非法集会囚九月其葵青区议员议席悬空
支联会前常委梁锦威丧失葵青区议员资格,相关议席由去年11月12日起悬空。 政府在宪报刊登公告指,葵青区议会葵涌村北选区梁锦威就一宗刑事案件承认控罪,并就该罪行被判处入狱九个月。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26(c)条,他的议员席位由2021年11月12日起悬空。 梁锦威早前就非法集结案,被判囚九个月,他其后因为拒绝应警方国安处要求交出资料,再被判监三个月,其中两个月与六四非法集结案刑期分期执行。
支联会前常委梁锦威丧失葵青区议员资格,相关议席由去年11月12日起悬空。 政府在宪报刊登公告指,葵青区议会葵涌村北选区梁锦威就一宗刑事案件承认控罪,并就该罪行被判处入狱九个月。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26(c)条,他的议员席位由2021年11月12日起悬空。 梁锦威早前就非法集结案,被判囚九个月,他其后因为拒绝应警方国安处要求交出资料,再被判监三个月,其中两个月与六四非法集结案刑期分期执行。
第4批区议员宣誓仪式将于下周五(10月8日)举行,亦即是最后一批,涉及新界西5区议会,包括屯门、元朗、荃湾、葵青及离岛,涉及74名区议员。仪式同样在北角社区会堂进行,并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 根据前2次宣誓结果,只要涉及去年民主派「35+」初选案,及曾借出议员办事处作初选票站的区议员无一幸免,全部获判定宣誓无效,而遭取消议员资格,故相信此次循同一做法。其中,元朗区议员邝俊宇不但在议办设置初选票站,其后更卷入初选案,但未被起诉。借出议办作初选票站的还有葵青区议会主席梁锦威、区议员郭子健、荃湾区议会副主席李洪波、离岛徐生雄。 至于元朗区议会主席黄伟贤当日有份召开记者会,公布初选机制。元朗黎国泳、黎宝华及伍轩宏、葵青林绍辉及刘贵梅、屯门王德源都有在社交平台发放初选资讯。 警方早前根据《港区国安法》行使权力,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身兼支联会常委的梁锦威与其他成员其后被警方以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的「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被捕,现正还押。另外,元朗张秀贤是2014年违法占领行动的「占中九子」之一,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成。而荃湾林锡添今年6月因在网上呼吁悼念六四,及指在办事处有小量电子蜡烛欢迎市民领取,收到民政事务总署的警告电邮,指行为或触犯法例。总括而言,相信元朗区或成最大输家,预料将有最多区议员被取消资格。
警方国安处早前拘捕五名支联会常委并控以“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五人本月初提堂时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0月21日作审前覆核,全部均还押侯讯。其中两名常委梁锦威及陈多伟今日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但被法官驳回。 法官杜丽冰昨早开庭听毕控辩双方陈辞后需时考虑,押后至下午三时半宣判。法官经考虑后拒绝梁锦威及陈多伟的保释申请,详细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 36岁邹幸彤、53岁邓岳君、36岁梁锦威、57岁陈多伟及72岁徐汉光,早前否认一项“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徐汉光早前亦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决警方早前称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而要求他们提交资料的信件属无效,另要求警务处处长宣布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
香港警方国安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去信支联会常委,要求提交资料。 香港警方国安处今早到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位于中环的办公室,送交国安处信件,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要求支联会交出资料。 邹幸彤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警员今早约7时到所有常委的寓所送交信件,她刚好不在家,便约警方在办公室签收信件。她说,警员纯粹交信,没有取走物件,她需要与其他常委商讨如何应对后,才考虑是否公开信件内容。 据传媒引述消息称,警方会发信予支联会相关的约10名董事及干事,包括何俊仁及李卓人等。 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第5条指,警务处处长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向外国政治组织或台湾政治组织或外国的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规定该组识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按指定方式向警务处处长提交指明资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人资料、资产、收入、收入来源及开支。 消息指支联会日前开会通过解散 有报道指,支联会常委前日通过决议解散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表示,不便公开常委讨论内容,又指如果支联会要解散,仍要会员大会通过决定。 早前有消息透露,警方正跟进调查支联会,包括其纲领及骨干过往言行,与外部势力的联系等,更将调查范围扩大至各支联会属会,包括核查有关组织的社团登记及财务往来等。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支联会的「纲领」、该组织及其骨干过往的行径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而其属会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特区政府应依法取缔,及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