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顾自助或传统洗衣店 香港消委会提3项建议
消委会今日(17日)发布新一期《选择》月刊,其中有文章表示,不论消费者光顾自助洗衣或传统洗衣店,预设期望均为取回干净及完好的衣物。因此,会方对店家及消费者作出以下3项建议: 1. 自助洗衣店应提供清晰指示及热线 商户应就洗衣机及干洗机之操作,提供简易及清晰的指示,可考虑以影片教学说明步骤,方使不同年龄习的消费者了解,亦应设立热线或其他可联络职员的方法。若消费者在使用自助洗衣时遇上困难而未能即时取得协助,要保留相关付款纪录并尽快通知店方;如必须使用电子储物柜收送衣物,消费者将衣物放进储物柜时最好将单据及衣物拍照为凭,记录交送时间及储物柜号码。 2. 注意衣物配饰及贮存服务 若衣服附有特别的钮扣、股带或可拆式配件,消费者应事前主动向商户查询配饰是否需要特别处理;商户按收衣物时亦应仔细检查衣物状况,若发现衣物本身已有污渍或破损,应于清洗前向消费者清楚交代,并于单据上备注,以避免日后存在争议。另外,消费者若使用存仓服务,要留意商户有否订明存仓费及贮存期限,亦要衡量衣物存放过久会有损耗或造失的风险。消费者务必于贮存期限届满前取衣,否则商户有可能根据条款自行处理逾期末取的衣物。 3. 妥善保留单据 洗衣店一般是凭单据取衣,有洗衣店或有条款订明如遗失洗衣单据会收取罚款,或可拒绝让消费者领取衣物。针对一些名贵或别具纪念价值的衣物,消费者应考虑保留购买单据,交予清洗前宜拍照作记录,万一出现争议亦有凭据可依。如未能与洗衣店顺利协商,消费者可以联络消委会要求调停,相关受损衣物宜由商户保管。若消费者必须先取回衣物,要与商户作好沟通,并于单据注明受损衣物,以免商户因已取走衣物为由不承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