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网台主持「杰斯」认1项煽动及3项洗黑钱罪

网台D100主持「杰斯」尹耀升,涉嫌在节目中发表煽动性言论,及处理约1.1千万犯罪得益,被控串谋作出煽动意图作为、洗黑钱等10罪,其女助手利宝丽亦涉其中2项洗黑钱罪。尹耀升今日(9月1日)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煽动罪及其中3项洗黑钱罪。 被告尹耀升(52岁,网台主持),被控4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以及1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为首4项控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间,与其他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主持、制作、发布和上载网上节目,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内地及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市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使改变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司法、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加深不同阶层民间的恶感及敌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尹另被控3项洗黑钱罪,指他于2020年2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处理他在上海商业银行的3个帐户内,相信是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涉及约231万港元及5.6万美元。尹耀升和利宝丽(51岁,保险从业员)另涉2项洗黑钱罪,于同年3月2日至11月30日期间,处理联名户口内共约828万港元。

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14罪 区院判11项罪成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涉嫌在去年多次摆街站时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等14项控罪。他否认控罪受审,今天(2日)在区院被裁定其中11项罪罪成,3项控罪则不成立。《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指被告煽动行为毫不遮掩,煽动意图明显不过,更图以煽动文字来讨好同路人,促使政治狂想者支持以取得当时立法会初选入闸资格并再下一城。法官下令将谭继续收押至3月31日判刑,期间为他索取背景报告。 被告谭得志(48岁)被控7项发表煽惑文字、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3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1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项举行或召集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及1项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共14控罪。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分别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铜锣湾崇光百货、牛头角下村广场外、铜锣湾东角道与记利佐治街交界、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亚皆老街一带、黄大仙站A出口外、观塘站A1出口外与裕民坊一带及蓝田启田商场外,干犯以上控罪。除2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及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被裁定不成立外,其余控罪罪成。控方指被告部分控罪,分别在警方及法庭给予保释下干犯。 今日甫开庭,法官见被告与旁听人士挥手,遂再次提醒旁听人士须遵守法庭规矩及维护司法尊严。然而有旁听人士出声指自己只是拨头发,与法官争持一轮后,法官着该名人士离开法庭,并命警员记录对方的身份证资料。另外辩方律师就表示,其指示律师行一名法律助理因未有接种新冠疫苗,而未入能进入法院范围,但认为可继续进行裁决。法官闻言表示“佢咁勇敢啊”,但指该法律助理并非律师,不批准她入庭。 法官裁决时指,相信任何人都知道市民的自由不能无限放大,凌驾他人权利及国家安全,问题乃限制是否合比例。法官有关法例存在已久,已提供框架及方向,而条例的罪行不能硬性订明,要与时并进,以使一些概念性字眼如“恶感”、“仇恨”等,可以因时制宜地让法庭解读。此外,有关条例有列出法定辩解的情况,目的是作出相称而合理的平衡。法官指煽动罪属于特区现有法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自然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而作出限制,此亦符合社会集体利益,以达致社会安宁与秩序。法官认为有关煽动意图的定义并非过分广阔,而是有需要维持涵盖范围的适时性和足够的弹性,且终审法院屡次提及,相关涉及煽动意图的条例属香港国安法律的范畴,在这角度下自然有别其他法例条款,裁定条例合宪。 至于涉案“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的含意及性质,法官批评辩方专家选择部分资料来作为基础时的手法不科学,认为辩方专家有违专家证人对法庭的责任等,最后接纳控方专家的论点,指该口号乃意指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国分离出去,此亦是辩方专家接纳可作为其中一项的解释。对于辩方指被告叫喊的部分口号旨在指出国安法弊端,并没有煽动意图的说法,法官则认为被告作出政治谩骂,不代表他对国安法有深入认识。被告只是陈腔滥调地主张有言论自由,认为他对国安法的函盖范围只是一知半解及根据欠奉,而这亦是政治人物煽动他人的手法及伎俩。法官又指即使撇除针对共产党的攻击言论,被告亦是攻击行使公权的特区政府,其打击特区政府的言论,亦是打击中国政府。 法官续指,从被告于部分事件中的行为、叫喊的口号或呼吁他人参集会等,其言论不只是批评或论述,乃是煽动他人不要理会国安法,挑战警察权力,藐视和以暴力攻击议会内建制派的议员等, 以引起市民的不满、离叛及不守法等,当中亦显示他为了当时的初选发表有关言论,认为被告煽动意图明显不过,行为亦毫不遮掩,动机亦路人皆知。虽辩方指被告于集会中,曾对人群作出劝喻及控制市民情绪,惟法官认为被告只是在说反话,更指任何人听见或看见被告的行为,不难看见被告的狡猾及恶毒心肠,口是心非地说出有关说话,而辩方的辩护方向,亦只令人感觉被告欠缺原则与立场,退缩立场以求自保。法官亦批评被告当中曾以举办“健康讲座”为名,却是挂羊头卖狗肉等,考虑后裁定被告其中11项控罪罪成。 而脱罪的2项涉及在牛头角及铜锣湾记利佐治街的公众地方内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法官虽不认同被告以粗口及攻击警方等行为,但被告的现场的行为未达控罪标准,亦未致激使聚集者做出扰乱秩序的行为。而其中一项涉及被告与聚集者,与一名操有口音广东话的途人争执,法官认为被告在于以人数来“凶”途人,并试图贬损途人的口音,但这只是被告的品格及修为问题。另有关被告面对涉及于旺角西洋菜街的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法官认为所谓串谋或只是被告与他人的互动、互相呼应下的产物,故亦裁定被告此罪不成立。

外交公署正告外部干预势力:任何魑魅魍魉都无法阻挡香港拨乱反正的历史大势!

针对美国务卿、加拿大外长、澳洲外长、英国外交部亚洲事务国务大臣及美西方个别议员、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等罔顾是非曲直,对香港警方依法执法说三道四、肆意抹黑,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今日(30日)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正告外部干预势力立即停止借新闻自由之名干扰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发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香港刑事罪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刊印、发布煽动刊物即属犯罪。有关人员及媒体长期以来频频刊发煽动违法、鼓吹暴力的不法言论,性质十分恶劣。特区警方依法采取行动,拘捕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之人,是维护国家安全、捍卫香港法治与社会秩序的正义之举、正当之举,香港各界人士拍手称快。只有假借新闻自由的“害群之马”受到依法惩处,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自由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发言人重申,国安法制定实施以来,香港社会恢复安定,发展重回正轨。香港民众的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广大市民对香港的美好未来充满信心。外部干预势力一再惺惺作态,频频拿香港司法公正和新闻自由造谣生事、无谓聒噪,打着“与香港站在一起”的虚伪幌子,实则是以所谓“自由”作挡箭牌,与反中乱港分子站在一起,为其谋取法外特权,继续在香港兴风作浪,破坏香港繁荣稳定。这样的政治操弄注定不会得逞! 发言人表示,美西方虚张声势关心香港新闻自由,却对自身斑斑劣迹熟视无睹。在2020年美国弗洛伊德事件引发的全美抗议示威中,大量报道事实真相的记者遭到美国警方攻击或逮捕。美西方政客把新闻自由作为自己为所欲为的政治工具,合则用,不合则弃,一边限制正当采访活动、打压正义呼声,一边打着新闻自由幌子肆意抹黑攻击别国,这是典型的霸权行径和双重标准。如此言行不一,有何资格和颜面对香港新闻自由评头论足?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不是少数魑魅魍魉为所欲为的“政治秀场”。香港拨乱反正的历史进程不容阻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不容阻挡。我们敦促有关机构和无良政客认清事实,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阻挠特区依法执法,立即停止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港府:拘捕《立场新闻》高层无关新闻自由西方诋毁反映双标

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就《立场新闻》的编辑及时任董事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拘捕,作出偏颇和失实的言论或报道,政府发言人今日(30日)回应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必定依法处理,警方针对《立场新闻》的执法行动,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根据证据而采取的。 发言人表示,言论和新闻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香港国安法第4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权利和自由。然而,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等自由是可以为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 发言人续指,警方今次的行动是针对被捕人士的犯罪行为,与新闻和出版自由完全无关。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试图扭曲事实,恶意诋毁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是粗暴干预香港的事务,以及反映他们的双重标准,特区政府深表遗憾。 发言人最后表示,在过去一年,市民回复正常生活,国家安全风险减退,这些成效得来不易。特区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

汤家骅:《立场》停运属有关机构决定非法庭要求

警方拘捕《立场新闻》七名现任或前任董事及高层,指他们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立场新闻》停运,属有关机构的决定,并非法庭要求,但引起部分市民、甚至国际间以为是警方要求停运并影响新闻自由,认为是错误的看法。 汤家骅今早在电台节目指出,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若正常地批评政府或作出正常事实报道等,并不受有关条例规限,但如果煽惑他人进行非法行为、令人对政府产生敌意,可干犯有关条例。 被问到传媒是否不能专访或引述逃犯说法、以及若于报道中删减具煽动意图的字眼又能否避免触及煽动罪,汤家骅说,若刻意帮助宣扬犯罪意图,就可触犯法例。他建议,警方就今次案件列出有何文章涉及违法风险,若市民知悉有关文章是有问题,但仍然在社交平台展示,可招致违法嫌疑。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立场新闻》有文章提到「中共赤裸地滥用权力,用法庭展示只手遮天的威能」 ,汤家骅表示,这些字眼具争议性,或会令人有憎厌及敌视中央感觉,而背后有这个动机,有违法风险。

《立场》6高层涉煽动被捕 民建联支持警队保障国安工作

警方国安处人员今早(29日)拘捕《立场新闻》6名高层或前高层人员,并以他们涉嫌提供平台发布煽动性文章,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煽动意图罪而作出相关执法行动。民建联表示,全力支持警队依法执法,对所有企图损害国安的组织及人士,具有警惕阻吓作用。 民建联指出,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警队专业执法,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成效卓著,值得充分肯定。惟本港国安风险未完全消除,反中乱港分子仍然利用媒体、文化、艺术、刊物等方式,企图继续向港人特别是年轻人,鼓吹及灌输对抗中央及特区政府的颠覆意识。当中,《立场新闻》经常滥用新闻自由之名,编辑及发布煽动仇警的报道,包括美化「中大暴力事件」,借此令读者误以为警方针对学生,从而煽动仇警情绪;此外,该媒体亦抹黑及妖魔化大潭峡惩教所的「智慧监狱」设施,歪曲为「监控羁留人士」,无视惩教管理及保障惩教所内人士安全的需要。 民建联强调,支持警方坚定不移担负维护国安的责任,不予反中乱港分子破坏国家和香港的空间。

卢文端︰煽动投白票就是在延续黑暴揽炒

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今日(29日)在港媒撰文表示,杯葛选举、煽动投白票等种种敌对行动,是外国势力及香港本地反中乱港势力有组织干预、破坏选举的行动,是「黑暴」、揽炒香港的延续。 卢文端指,随着新选制的落实,外国势力培养多年的反中乱港势力在立法会将再无一席之地,他们利用香港牵制中国发展就没有以往「顺手」,因此无所不用其极地干预和破坏选举。 卢文端表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关乎国家安全和香港的长治久安,中央不能容许反中乱港势力肆意妄为,必然强力反制。他提醒传统泛民,针对新选举制度的敌对行动,已经被定性为反中乱港的行为,须小心行事,知所行止,不可成为外部势力的棋子。

涉就林婉仪殉职发布仇恨言论前男警保释明年1月讯

水警总督察林婉仪9月25日在沙洲对开海面追截走私快艇时堕海殉职,数天后被寻回遗体。26岁前男警涉在FB发表对女警殉职的仇恨言论,被控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应控方要求,被告暂毋须答辩,并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4日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检验被告的数码装置。 法官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以20,000元现金保释候讯。被告另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每星期往沙田警署报到3次。 被告保释期间不可作出任何实质或间接可能危害国安的行为,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传媒访问,以及不得在任何社交平台作可能危害国安的行为。 26岁被告崔骏民报称无业,被控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即于今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B发表公开陈述,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

煽动破坏选举 许智峰:直认不讳「义无反顾」

早已流窜海外的揽炒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煽动抵制及破坏选举,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点名批评他煽惑地址选举或涉嫌干犯国安法,对此,许智峰直认不讳,并扬言会义无反顾地进行煽惑;许智峰又煽惑在选举中投白票、废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声称行为本身不涉任何法律风险。许智峰的言行再次暴露了他一贯的反中乱港罪恶面目。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在网志点名批评许智峰,指他煽动市民杯葛及抵制立法会换届选举,在选举当日投白票,可能已经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及干犯《港区国安法》。他批评许智峰一方面流窜海外,另一方面煽动市民违法,行为卑劣,呼吁市民认清事实,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

斥挖苦水警殉职事件冷血无人性 邓炳强哽咽:无论政治理念如何都不应该

水警高级督察林婉仪早前在反海上走私行动期间殉职,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涉嫌仇警内容的歌曲。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早在电台表示,不应该藉此宣扬政治理念,以及作出冷血、无人性行为。 邓炳强表示,感到非常愤怒,社会应予以谴责,又说不知道为何香港会变成冷血的地方,他认为无论政治理念如何,都不应该挖苦这宗事件,他在节目中一度激动哽咽。 对于有纪律部队人员涉嫌在网上发表嘲讽事件的言论,邓炳强表示,感到非常遗憾和愤怒,他说,作为纪律部队人员,均有机会面对危险,应该设身处地去想,质疑他们是否有服务市民的初心,当局会严肃调查数名涉案人员有否刑事成分,并作纪律调查,目前他们已经停职。 邓炳强又提到,现时香港国安法并没有包括仇恨罪,刑事罪行条例则有针对煽动仇恨罪行,在研究23条立法时,会切合社会需要,一同研究将仇恨罪放入23条中。至于会否指明是针对公职人员或警员的仇恨罪,他指现阶段没有定论。 邓炳强称,国安法实施效果比想像中多,包括成功打击“大老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他旗下的媒体,年轻人面对的煽动减少,社会回复相对平静,但认爲不是一条法例就可以解决问题,社会上仍然有孤狼式袭击和小组式放置爆炸品的事件。 他又认为,2003年社会讨论23条立法时,仍未清楚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政府正就23条立法进行研究,会考虑过去两年社会事件,相信因应社会形势不同,建议立法范围与2003年时一定有不同,希望尽快就23条立法,指会做好解说和咨询。

消息:「贤学思政」黄沅琳被控串谋煽动颠覆政权下午提讯

警方国安处昨日﹙22日﹚在旺角拘捕「贤学思政」发言人黄沅琳,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第22及23条「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她被通宵扣查,据了解,她将被落案控罪,今日﹙23日﹚下午2点半,将被解往西九法院上庭。 警方在本周一(20日)拘捕3名贤学思政成员,包括召集人王逸战、前秘书长陈枳森和前发言人朱慧盈,3人同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前日(21日)被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拒绝3人保释。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

林郑月娥:国安法不能形同虚设 媒体不能以新闻自由为借口违法

保安局上周引用《香港国安法》,冻结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资产,《苹果日报》能否维持营运成疑。壹传媒董事会昨(21日)召开会议,《苹果日报》本周五将会结束营运,而现时大部分员工已辞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2日)早上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强调国安法不能形同虚设,今次执法行动涉危害国家安全问题。 林郑月娥表示,案件因国安法条例进入司法程序,不应作出评论,强调《香港国安法》实施快将一周年,政府必定认真严肃执行,不能让法例形同虚设。 她又指,国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权和自由,但人权和自由并非绝对,今次执法行动亦与新闻自由无关,强调传媒机构负责人不能以新闻自由为保护罩,而不遵守法律。至于有关人士以及机是否犯法,林郑称是由各级法院行使独立权力,在庭上就控辩双方的陈词,作出判断。 林郑月娥强调,冻结资产做法是国际惯例,以防范有人以相关资产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她又指,一般新闻工作不应该是危害国家安全,可以批评政府,但不能危害国安,认为传媒有能力分辨。 对于《苹果》雇员问题,林郑月娥则指,由冻结资产引发的劳资纠纷,本港有劳工法例保障员工,重申特区政府依法办事,一视同仁。 非打击新闻自由 林郑月娥重申,国安法有阻吓作用,能令香港长治久安,今次的执法行动与新闻机构无关,不涉及新闻报道的问题,而是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而非打击新闻自由,同时新闻机构的负责人也不能以此作为保护罩而违法。 今届政府任期无法完成23条立法会尽量筹备工作 林郑月娥表示,国安法第7条要求特区政府有两项目标工作,当中包括按《基本法》下的规定就23条立法,今届政府任期只剩大约1年,而且相关立法要经立法会审议,而新一届立法会明年1月才开始任期,因此实际立法时间少于1年,因此估计无能力完成整个立法工作,但政府会尽量筹备相关工作,由保安局牵头。 林郑月娥指,虽然香港20多年来,未落实就23条立法,但不能指无法律条文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早年政府就曾引用社团条例处理。她又形容有关问题要「两手抓」,一方面是如何就23条立法,另一方面是要疏理及激活现行法例。 争取未来一个月内安排区议员宣誓 此外,就区议员宣誓进展,林郑月娥称,政府争取未来一个月内安排区议员宣誓。她指,早前通过的宣誓条例适用于区议员,但由于要厘清宣誓工作和不当宣誓的法律后果,需要时间处理,会争取未来一个月内可以进行宣誓。 对于多名公民党区议员退党,期望增加宣誓后留任机会,林郑月娥则表示不评论,强调当局会依法办事,法律上已有负面和正面清单,任何人都可观察自己有否作出清单上的行为,影响日后宣誓是否有效。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