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煽惑港人抵制选举 廉署:如违例会依法处理

立法会选举将于本月19日举行。流窜英国的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日前在一个网上研讨会上公然煽惑选民应无视选举。廉政公署表明,若有人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包括投白票),即属非法行为,廉署会依法按既定程序处理。 罗冠聪日前在《路透社》举办的网上研讨会上煽惑选民应无视选举。廉政公署回应时表示,不评论个别情况,并强调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包括投白票),即属非法行为。 廉署又指,任何人若涉嫌违反《条例》,廉署会依法按既定程序处理,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又指署方有法定职责处理有关《条例》的相关指控,任何人若涉嫌违反《条例》,廉署会依法按既定程序处理。 廉政专员白韫六早前亦表示,至今接获9宗关于有人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的举报,部分人是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有关信息,强调即使涉案人不在香港,廉署亦会向法庭申请拘捕令,一旦有关人士回港就可以采取行动。

去年6.4非法集结案 黎智英等8名被告 其中5人今改认罪

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壹传媒黎智英,于2020年6月4日不理会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会中现身,因而被检控。黎智英连同上月被政府取缔的支联会多名主要骨干成员等共8人,分别否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共3罪,案件原定今日(1日)在区域法院开审,由法官胡雅文审理,预计审讯10天,但其中5名被告今日改为认罪,当中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而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则否认控罪。 认罪的5人中,李卓人承认3项控罪,即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共3罪。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胡志伟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案中8名被告分别是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前记者何桂蓝。 黎智英、李卓人、邹幸彤、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等6人,被控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邹幸彤、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胡志伟及何桂蓝等7人,被控于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另再被控于同日同地,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 这宗案件原本共有26名被告,除了上述8名不认罪的被告外,另有2名被告已潜逃海外,其余16名被告早前已认罪,被判监4至10个月不等,当中有3人获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