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秘书被拒保释 终院:与危害国安相关须更严格
警方国安处今年7月拘捕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的正副主席及3名成员,指5人涉嫌发布刊物,意图引起年幼孩童对特区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煽惑使用暴力及怂使不守法,被控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均须还押候讯。工会秘书伍巧怡早前向高院原讼庭申请保释被拒,她上周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同样被拒。终院今(14日)颁下判词解释裁决理由指,如案件与危害国家安全相关,即使并非以国安法控告,严格保释框架亦适用。 据判词指,虽然本案属《刑事罪行条例》下的控罪,但是保障国家安全方面不能单靠《港区国安法》,要与香港其他有效法律互相弥补。国安法现时没有直接提及叛国、煽动等罪行,需以刑事罪行条例等处理。根据黎智英涉违国安法申保释被拒的终院案例,案件涉及煽动行为时,考虑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应以严格保释框架来考虑是否批准保释。将国安法条文与《基本法》23条一并解读,终院认为本案的煽动罪属危害国安行为,故应以严格框架考虑保释,因此最终拒绝伍的保释申请。 本案申请人伍巧怡(28岁)连同工会主席黎雯龄(25岁)、副主席杨逸意(27岁)、司库陈源森(25岁)及理事方梓皓(26岁),同被控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黄凯晴及其他人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包括3本名为《羊村守卫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的书,具意图引起对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视、或激起对上述两者离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